治理非法營運的“鄂爾多斯模式”
經濟學上有一個知名的格雷欣定律,也稱“劣幣驅逐良幣法則”,是由16世紀英國金融家、商人托馬斯·格雷欣提出來的。當時,市場上流通的是金屬鑄幣,時間長了,人們發現足值與不足值的鑄幣可以一樣使用,于是,人們就把成色好的足值貨幣(良幣)儲藏起來,而把不足值的鑄幣(劣幣)趕緊花出去。結果,劣幣把良幣趕出了市場,這樣,市場上流通的貨幣所代表的實際價值就明顯低于它的名義價值了。
客車營運市場也是如此,大量存在的非法營運、超范圍營運客車(俗稱“黑車”)如“劣幣”般驅逐著、蠶食著市場,由此引發的連鎖效應直接沖擊到整個客車產業鏈。
“誘惑”難擋
近年來,小到城鄉村鎮,大到省會直轄,“黑車”一直是屢禁不止,猶如長在廣大正軌營運車主、營運企業管理者頭上的“牛皮癬”,難以根治。各地的運管稽查、交警、城管等都加大了對“黑車”的查處力度,但效果甚微。是什么原因讓那些人仍然選擇鋌而走險呢?
“這主要還是利益驅使。”海口市運管處工作人員對《客車》周刊記者介紹,“黑車”、拉客仔以及非法票點之間已經形成了一個“產業鏈”,據有關部門粗略統計,每年流失到非法售票點的資金接近億元。海汽集團曾經做過測算,僅省際客運每年從拉客仔、非法票點手上流失的客源就達40多萬人次,流失的票款高達5000多萬元。
據知情人士透露,僅春運期間,一輛10米大巴的“利潤”就有4~5萬,即便被查到,一般只會罰款1萬左右。加上“黑車”運營無需繳納各種運營稅費和辦理各種有效證件,成本很低。以北京旅游市場為例,承包一個12米51座左右的旅游客車,每月需繳納1.35~1.5萬的費用,車輛百公里油耗也在25-28升。而黑車大多是企業單位的班車和社會閑置車輛,他們有固定的客源,利用上班空閑時間去旅游景點“攬活”,正規報價5000元左右,他們3000元就會接,這樣與之相比正規客車就沒有競爭優勢了。
壓力下移
“多虧去年的‘黑車’整治,讓我們的營運收入增加了1千多萬。”鄂爾多斯汽運集團副總裁閆建軍進一步說,“黑車”每年至少瓜分了我們幾千萬市場份額,倘若“黑車“問題不能有效解決,我們承受的壓力必然要下移,那樣必然是惡性循環。與閆建軍持相同觀點還有更多,“上座率的高低決定了公路客運營運能力的強弱,營運能力又直接影響車輛采購的等級和檔次,本來5年更新的車輛無奈中只能堅守到6~7年。”北京九龍祥和客運公司董事長張國治說。“正常預算下,我們本打算購買100萬左右的高三級車輛,但目前最多70~80萬的高二級車輛。”河南萬里客運公司負責人無奈地對記者說,上座率的逐年下滑、燃油及人工成本的攀升,加上可惡的“黑車”沖擊。
的確如此,非法營運客車引發的“連鎖效應”著實沖擊著客車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受波及的不光有客車生產企業,發動機、底盤、車橋及緩速器等零部件也在其中。“現在我們國內客車發動機的市場份額不斷降低,主要還是價格太高,很多企業都降低了采購成本。”日野發動機一不愿意透露姓名負責人對《客車》周刊說。
“鄂爾多斯模式”的啟發
“黑車”引發的連鎖反應將壓力輻射到整個客車產業,如何抵制跨范圍、跨區域運營,減輕非法運營壓力?已經成為全國各地客運企業、交通管理部門苦苦探尋的,《客車》周刊記者在“中國客運業生存現狀”調查中發現鄂爾多斯的“黑車”治理頗有成效。經過多方調研走訪,《客車》周刊記者基本掌握了鄂爾多斯治理“黑車”的始末,下面從一個驚心動魄的“抓黑”講起。
2012年4月23日,車牌號為蒙B61655(黃牌)的中型客車司機在包頭至鄂爾多斯市布爾臺礦區非法攬客,并將鄂爾多斯汽運班車售票員打傷。眾怒之下,鄂爾多斯汽運車隊人員自發組織,時刻關注這輛“黑車”的情況,終于在4月25日發現該車蹤跡,立即舉報。接到舉報后,包頭市運政稽查大隊立即展開調查,同時與高新區公安分局稀土路派出所取得聯系,商討相關事宜。經過公安、運政稽查執法人員的聯合調查,最終確認了該車的行車路線,并決定在5月6日采取行動。
5月6日7時,包頭市運管處稽查大隊3名執法人員會同派出所4位民警前往二水廠附近對該車進行攔截。經過2個多小時的等候,在8時20分左右發現該車駛來。民警立即上前進行攔截,該車輛并沒有停車而是沖過關卡向南逃去,民警迅速開車追捕,最終在210國道濱河新區路段成功將該車攔下。類似的場面似乎每天都在發生,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如今鄂爾多斯“黑車”鏈條基本被鏟除。
或許鄂爾多斯全體總動員的啟發,包頭、呼市也陸續啟動了非法營運專項整治活動。在三市運管機構聯合的基礎上,包頭市運管處又與市公安局、市公交運輸集團溝通協調,由運管、公交治安、長客公司三部門組成聯合整治工作組,共同行動打擊擾亂長途線路的“黑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