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斯成:啟動國內太陽能市場亟需解決并網等難題
日期:2012/10/10 來源:《電力系統裝備》 作者:楊歌
摘要: 最要命的還不是電網配套建設的缺位,往往開發商花了錢建好了電網之后,卻不讓并網,即便并網也不讓發電,最后導致建好的電站不能發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曬太陽’。
在光伏市場陷入低迷、國際貿易摩擦不斷升級之際,開啟國內光伏市場已經被認為是緩解此次光伏產業危機的關鍵之舉。因此,目前,厘清國內光伏市場所面臨的障礙,已經成為業界最為關心的焦點問題。
“目前,無論是大型的光伏電站建設還是太陽能分布式發電發展,并網難都是他們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眹野l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表示。
據了解,在光伏電站的建設中,如果按照1萬元/kW的初投資費用,1元/kW?h的上網電價,每年可利用小時數為1500 h計算,光伏電站的內部收益率能夠達到12%。
但是實際情況卻不盡相同。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太陽能光伏電站建成后,所有的電網配套設施應該由電網公司來建設,建設資金可以從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費用中給予補貼。”王斯成表示,但實際情況是,電網公司根本不作為,大部分的電網建設工作都推給了開發商,這無形中增加了開發商的投資成本。
“最要命的還不是電網配套建設的缺位,往往開發商花了錢建好了電網之后,卻不讓并網,即便并網也不讓發電,最后導致建好的電站不能發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曬太陽’?!蓖跛钩商寡?,這直接損害了光伏電站開發商的利益,以至于2012年拿到開工路條的開發商的建設熱情大減,“開發商大多都處于觀望狀態,有的開發商明確表示,手上在握的150 MW光伏電站項目,只打算建設50 MW;另一開發商則表示,所獲批的100 MW項目也將只建設其中的30 MW。”
除了并網這一最大的障礙之外,王斯成表示,光伏電站在開發過程中還面臨土地稅高、融資難、補貼資金不到位等諸多問題。
“目前,在光伏電站建設中,土地稅的最低費用為2元/m2,按照一個10 MW的光伏電站占地25萬m2計算的話,那么一年土地稅的費用就是50萬元,10年就是500萬元,這遠遠高于特許權招標時規定的25年300萬元的標準。”王斯成表示。
實際上,2元錢只是最低標準,在實際操作中,土地稅每平方米最高可達6元錢,那么一年的土地稅的費用就達150萬元?!皟H這項費用就大大降低了光伏電站開發商的盈利水平” 。
補貼資金不到位,則使開發商在資金周轉方面出現了困難。“據了解,目前光伏電站的補貼資金只發到2010年9月之前的項目,國內某大型電力企業連風電加光伏發電一起,被拖欠了45億元的補貼資金”。
在分布式太陽能發電中,還面臨著用戶側并網難,合同能源管理難,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不完善等諸多問題。
“雖然國家支持用戶側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的發展,但由于目前存在項目數量眾多、接入電壓低、投資商類型多,運營模式復雜等自身特點,加上發展初期相關政策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其發展面臨一些困難?!眹W能源研究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他表示,目前,光伏發電業主類型多,且大部分為非傳統發電企業,由于這些企業沒有涉及過電源建設、并網和運行的工作,因此,在電源接網工作中存在較大問題。
此外,由于缺乏國家層面的分布式發電并網標準和設計規范,部分項目業主因此未開展接入系統設計,加之部分項目設計方案未經評審即開工建設,并網驗收時往往出現不滿足電網安全運行要求的問題,需要業主重新設計或更換設備,由此影響并網的進度。
針對國內太陽能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發電成本過高和并網運行管理問題,2012年9月1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太陽能發電“十二五”規劃》提出了解決辦法。未來我國將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電價機制改革,完善太陽能發電的政策體系和發展機制,建立有利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發展的市場競爭機制和電力運行管理機制,為太陽能發電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的體制機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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