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雙反”終裁落定 我國光伏企業積極應對
對于我國光伏界而言,這個結果不出預料。
2012年10月10日,美國商務部作出“雙反”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反傾銷稅率為18.32%~ 249.96%不等,反補貼稅率為14.78%~ 15.97%不等。按照美方貿易救濟程序,該案將在2012年11月23日左右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終裁。如果仍為肯定性終裁,即認定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給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威脅,美國商務部將要求海關對相關產品征收“雙反”關稅。
消息傳來,國內相關各方反應不一。
商務部:強烈不滿
對于美國商務部的終裁決定,我國商務部再次表示不滿。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美國商務部無視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的合理抗辯,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產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稅措施,中方對裁決結果表示強烈不滿。
他分析說,實際上,中美在清潔能源領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也將損害美國原材料和設備出口商以及美國消費者利益。希望美方改正其錯誤做法,盡早終止對華太陽能電池產品的貿易救濟措施,支持中美兩國產業交流與合作,推動新能源和綠色經濟發展。
光伏企業:已有應對之策
相比官方態度,將直接受到“雙反”影響的光伏企業的反應則相對淡定,這或許因為他們已經找到了暫時的應對之策——從大陸以外國家或地區購買電池片制造組件。
根據最終裁定,美商務部將對產自中國大陸的輸美晶體硅光伏電池片和組件課以反傾銷和反補貼稅,而使用非大陸產電池片繼而在中國加工制造的光伏組件,則不會被課以該稅種。
2012年10月15日,記者收到晶澳太陽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澳太陽能”)10月11日發出的聲明,回應美商務部對華光伏“雙反”終裁決定,整個回應態度積極。聲明指出,按照美商務部的最終裁定,晶澳太陽能產自中國大陸的電池片,將分別適用25.96%和15.24%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合并稅率為30.66%。
對此,晶澳太陽能美國分公司總裁Jonathan Pickering表示:“自美國提起‘雙反’調查以來,晶澳太陽能已采取多種措施來保證輸美的組件產品所采用的電池片由中國大陸以外的認證供應商制造。我們決意在快速增長的美國市場中扮演好一個積極的角色。”
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在2012年10月11日上午對外發表的聲明中也稱,對終裁結果已準備好應對措施,將繼續遵守和履行客戶的合同條款,把清潔能源帶給美國以及世界各地。其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稅率為23.75%。該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高紀凡表示:“雖然我們反對美國商務部的終裁結果,但我們仍將遵守他們的決定。”
對于此種應對之策,業內人士指出存在成本高昂的風險,或許并不劃算。這說明此種方法只能是暫時的,也只適用于資金實力較強的大企業。“雙反”關稅一旦開始征收,中國的小型光伏企業或許只能選擇退出美國市場,甚至破產。
此種情況下,開拓國內市場、擴大內需的呼聲更高。有媒體報道,監管層也正醞釀一系列救市舉措,如國家能源局2012年9月28日發布公告,將建立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
歐盟反傾銷更需警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歐盟自2012年 9月6日宣布的對中國光伏電池發起反傾銷調查也有了新進展。
近日,歐盟公布了反傾銷立案的中國應訴光伏企業名單。此次抽樣調查企業總共134家,約占歐盟進口中國光伏產品的80%,其中6家為強制應訴企業,包括英利、尚德、賽維、錦州陽光、晶澳太陽能和旺能光電。歐盟將對每一家抽樣出口企業分別計算傾銷幅度及關稅稅率。為了確定其余128家被調查的出口企業的反傾銷稅率,抽樣選中的6家出口企業將按照No.1225/2009條例第九條來計算加權平均反傾銷率。
此前,人們就在擔心歐盟的反傾銷裁定很有可能會參考美國,而美國終裁出臺顯然是個壞消息。如果歐盟最終確定的反傾銷稅率過高,將對中國光伏企業造成致命的打擊。因為歐盟的調查范圍比美國更大,而中國光伏企業的出口市場大部分在歐盟。
“歐洲市場情況不會樂觀。一直以來,歐盟都在跟隨美國的步伐,相信裁決結果也會是相似的。”能源專家林伯強表示,如果中國政府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那么中國光伏產業就基本垮了。
外患重重,對于中國光伏產業而言,痛苦還遠未結束。而痛定思痛,這或許也是個市場整合、升級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