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戰”剛剛平定 光伏“內戰”戰火已燃
歐盟光伏“雙反”剛剛告一段落,配額之爭就在國內開始上演。根據歐盟委員會此前的公告,從2013年8月6日起,94家中國光伏企業按價格承諾協議可享受對歐盟出口硅片、電池、組件免征反傾銷稅,條件是中國輸歐光伏組件價格不得低于0.56歐元/W,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 GW。
一時間,7 GW的配額總量如何分配便成為國內各企業爭奪的焦點。對于光伏行業來說,“外戰”剛剛平定,“內戰”卻已燃戰火。
7?GW配額分配方案待定
據悉,2013年8月12日,7 GW的歐盟光伏配額分配方案在國內又生變故,原定的“6:3:1”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見時遭到國內部分企業強烈反對,此后配額比例在協商后調整為“6.5:2.5:1”,即65%的配額按照企業出口比例分配,其余25%和10%則分別分配給抗辯企業和小企業。
對比之前的方案不難發現,新方案將分配給抗辯企業的份額從30%減少到25%,相應地將按照企業出口比例分配的份額增加到65%。“目前方案已經基本敲定,現在正在要求各企業上報相關的基礎數據,每個企業的具體數額還沒確定,不過應該很快就會有結果。”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
然而即便如此,更改之后“6.5:2.5:1”的分配方案,依然未令許多光伏企業滿意。
由于在國際貿易救濟案件中,“搭便車”是很常見的現象,因此對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抗辯企業給予補償獎勵,本身無可厚非,但關鍵的問題在于,獎勵的比例定在多少合適?在近期征求業內的意見時,這成為爭議的焦點。不少企業認為,給抗辯企業30%或25%的份額過多,而給中小企業的份額太小。
“總體感覺有點太唐突了,10%的份額對于中小企業而言簡直是杯水車薪,爭奪的過程中還會有隱性成本發生,與其爭份額,還不如給大企業代工。”優太(國際)新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鵬用“雞肋”來形容當前的歐盟配額分配方案。
與此同時,分配方案中60%或65%的比例也遭到業界的質疑。南京一家中小型光伏企業的負責人表示,分配方法對公司并不利,“這對規模較大的企業更有好處,大公司會生產大量的產品,出口很多光伏產品到歐洲,但仍會有不少庫存放在那邊的港口,實際并沒有賣掉貨。而我們則是完全以銷定產,這是從控制成本的角度來做的。因此按照過去的歷史數據進行份額計算,是不公平的。”業內人士指出,過去中國光伏企業是以價格戰的方式獲得的市場份額,如果給予這些企業六成以上的出口份額,等于承認其價格戰的行為,為以后其他產業開了個不好的先例。所以在分配份額時,即使不懲罰過去搞價格戰的企業,也絕對不能變相縱容或鼓勵企業進行價格戰。
此外,還有專家認為,這種分配方式本身就有問題。配額是計劃經濟的行為,不是市場經濟行為,不利于公平競爭,還會滋生暗箱操作、倒賣配額等現象。中國光伏企業每年為技術、產品、質量、市場等問題已足夠費力勞神,今后還要增加一項配額的工作,恐怕更要傷透腦筋。
即便大比例方案敲定,更加激烈的爭斗還將繼續,因為單個企業還要爭奪自己的細分配額。據悉,2013年上半年,中國對歐洲的出貨量為4.3?GW,也就是說,下半年剩下的額度只有2.7?GW。對于企業來說,執行價格承諾需要一段時間適應,流程都需要重新理順、調整,實際上2013年的時間已所剩無幾,因此到第四季度才可能有所改觀。
中國光伏產品歐洲“答卷”仍為未知數
盡管爭議如此激烈,此分配方案在能否扭轉中國光伏企業在歐洲市場的頹勢似乎還是一個未知數。
隨著0.56歐元/W價格承諾的兌現,中國企業與其他國家企業相比,優勢殆盡。上海普羅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長史珺表示,目前東南亞在歐盟光伏組件的銷售價格在0.45歐元/W左右,臺灣、日本、韓國在歐盟的光伏組件銷售價格在0.49歐元/W左右。因此,中國0.56歐元/W的價格,比這些產品高出了15%,雖然與德國本土的組件價格相當,但與亞洲其它國家相比,已明顯處于劣勢。中國光伏組件或將無人問津。
此外,未來組件價格下行也是重要影響因素。民生證券新能源行業分析師王海生表示,隨著技術進步,光伏組件的成本以平均每年10%的速度下降,而價格承諾需維持2年,中國企業受制于最低價格0.56歐元/W,恐將失去歐洲市場。
而此配額方案,也有專家看到其積極的一面。“行業競爭本來已經處于一個加速洗牌的時期,配額制會成為助推光伏行業加速洗牌的一大原因。”浙江省光伏創新聯盟秘書長趙永紅認為,“這樣的洗牌會進一步消化掉過剩產能,將有利于整個光伏行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