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單位GDP 能耗再降15%
在“十二五”單位GDP 能耗降低18.4%的基礎上,“十三五”期間,我國單位GDP能耗還將進一步下降15%。國務院近日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上述目標,并對“十三五”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明確
據統計,“十二五”時期,全國單位GDP能耗降低18.4%,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減少12.9%、18%、13% 和18.6%,超額完成節能減排預定目標任務,為經濟結構調整、環境改善、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
《方案》稱,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產業結構優化明顯加快,能源消費增速放緩,資源性、高耗能、高排放產業發展逐漸衰減。但必須清醒認識到,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國能源需求剛性增長,資源環境問題仍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節能減排依然形勢嚴峻、任務艱巨。為此,《方案》提出,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到2020 年,全國萬元GDP能耗比2015 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 億t 標準煤以內。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001 萬t、207 萬t、1580 萬t、1574 萬t 以內,比2015 年分別下降10%、10%、15% 和15%。全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 年下降10% 以上。
針對工業、建筑、交通、商貿等重點領域,《方案》分別提出了具體要求。以工業為例,2020 年的目標是“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 年降低18% 以上,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油石化、化工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方案》將“十三五”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分解到各省(區、市),提出了主要行業和部門節能目標,明確了“十三五”各地區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點地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
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方案》從多個方面明確了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具體措施。其中,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被排在首位,包括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興產業發展和推動能源結構優化三個方面。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方面,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紙、制革、染料、焦化、電鍍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要依法依規有序退出。在新興產業領域,要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
“到2020 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和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提高到15% 和56%,節能環保、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產業總產值突破10 萬億元,成為支柱產業。”《方案》給出了一系列具體目標值。
此外,在能源結構優化方面,加強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發展海島太陽能、海上風能、潮汐能、波浪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發展核電,有序發展水電和天然氣發電,協調推進風電開發,推動太陽能大規模發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潔低碳電力供應。
《方案》不僅強調對超出規劃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費量,不納入能耗總量和強度目標考核,還提出:到2020 年,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 以下,電煤占煤炭消費量比重提高到55% 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10%左右。
實施四大重點工程
《方案》特別提到,要實施節能、循環經濟、主要大氣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減排等重點工程。
其中,節能重點工程包括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余熱暖民、綠色照明、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級改造、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工程,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形成3 億t標準煤左右的節能能力,到2020 年節能服務產業產值比2015 年翻一番。
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是指,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計完成5.8 億kW 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限期淘汰2000 萬kW落后產能和不符合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機組。實施電力、鋼鐵、水泥、石化、板玻璃、有色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排放治理工程。實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煤改氣”和“煤改電”工程,擴大城市禁煤區范圍等。
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則要求加強城市、縣城和其他建制鎮生活污染減排設施建設。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實施城鎮污水、工業園區廢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工程,推進再生水回用設施建設等。
此外,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的目標是: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京津冀固體廢棄物協同處理、“互聯網+”資源循環、再生產品與再制造產品推廣等專項行動,建設100 個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50 個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20 個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到2020 年,再生資源替代原生資源量達到13 億t,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3 萬億元。
完善三方面支持政策
為了保障措施有效落地,《方案》還提出完善支持節能減排的價格收費、財稅激勵、綠色金融等政策。價格收費方面的措施包括:督促各地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嚴格清理地方違規出臺的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政策;督促各地嚴格落實水泥、電解鋁等行業階梯電價政策,促進節能降耗;深化供熱計量收費改革,完善脫硫、脫硝、除塵和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政策;實施環境保護費改稅,推進開征環境保護稅;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完善排污權交易價格體系;加大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等。
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包括: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對節能減排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地區和企業予以獎勵;落實支持節能減排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修訂完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逐步擴大征收范圍等。此外,《方案》還要求,加強綠色金融體系的頂層設計,推進綠色金融業務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重點工程給予多元化融資支持。對銀行機構實施綠色評級,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綠色信貸機制,支持以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綠色信貸資產、節能減排項目應收賬款證券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