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委聯合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
近日,國家發改委等14個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的通知》,對“十三五”期間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做出統一安排和整體部署。
根據規劃,到2020年,主要資源產出率比2015年提高15%,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率達到54.6%左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3萬億元。75%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省級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
行動還提出實施十大重大專項行動,包括園區循環化改造行動、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行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行動、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建設行動、“互聯網+”資源循環行動、京津冀區域循環經濟協同發展行動、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推廣行動、資源循環利用技術創新行動、循環經濟典型經驗模式推廣行動、循環經濟創新試驗區建設行動。
為了保障政策落地,行動要求,首先要健全法規規章體系,推動循環經濟促進法修訂,完善循環經濟促進法配套法規規章。修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加快制定汽車零部件再制造、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等領域的管理辦法。研究出臺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名錄及管理辦法、建筑垃圾回收與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
其次,理順價格稅費政策。一方面,深化價格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推行供熱按用熱計量收費。全面落實燃煤發電機組脫硫、脫硝、除塵電價政策。完善鼓勵煤矸石、垃圾和沼氣發電的價格政策。落實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完善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提高收繳率。
另一方面,加強稅收調節。全面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逐步擴大征稅范圍,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企業為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而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在現行政策規定范圍內,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基金。
再者,優化財政金融政策。主要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循環經濟予以支持,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強化財政資金與社會融資的聯動,探索在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回收等領域引入PPP模式,通過PPP和第三方服務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循環經濟。
二是創新融資方式。積極提供包括銀行信貸、外國政府轉貸款、債券承銷、保理、融資租賃等多重融資方式。落實綠色信貸指引,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符合條件的資源循環利用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在全國股轉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等方式融資。積極落實綠色債券指引,健全綠色評級體系等。
此外,行動還要求加強統計能力建設、強化監督管理、落實地方工作責任、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以及加強組織協調。(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