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正式下調
力度空前的增值稅稅率下調于4月1日正式啟幕。
繼《政府工作報告》宣布大幅降低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率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決定延續部分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并對扶貧捐贈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此次大規模減稅,就是要讓市場主體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除了降低增值稅率水平,還要完善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確保減稅降費落實到位。”總理說。
李克強要求,深化增值稅改革實施過程中,要密切跟蹤最新情況,做到3個確保:第一,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第二,確保部分行業稅負有所降低;第三,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我國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總共有上億戶,占市場主體總量90%左右,不僅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而且是吸納就業的主力軍。”他指出,此次減稅要切實提高企業在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中所占比例。這樣不僅能夠更多帶動就業,客觀上也起到涵養稅源的作用,使財政更可持續。
3月2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公告要求,從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此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公告稱,從2019年4月1日起,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同時,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此外,公告明確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同時將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目前分兩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公告同時明確,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符合相關條件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為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