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門聯手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
最近一個多月來,汽車行業連續收到多個政策紅包,涵蓋新能源汽車、二手車、淘汰報廢老舊貨車等多個領域。
繼4月底財政部等四部門發文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之后,緊接著,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11部門又聯合印發《關于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扎實做好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完善新能源汽車購置相關財稅支持政策、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用好汽車消費金融等5項工作,積極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市場環境。
根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數據,今年一季度,中國汽車產銷總量為347.4萬輛和367.2萬輛,同比下降45.2%和42.4%,降幅與前2月基本持平。其中,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0.5萬輛和11.4萬輛,同比分別下降60.2%和56.4%。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國汽車產業經歷了1月底的停工、零部件短缺、延遲復工,再到2月下旬汽車上下游產業鏈階段性復工、恢復部分生產計劃,至3月開始逐漸好轉。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車市的逐漸回暖并不意味著疫情影響告于段落,在中汽協看來,全球疫情的暴發將在產品出口、零部件進口方面持續給中國帶來消極影響。
對于因受疫情沖擊而低迷的車市來說,最近一個多月來出臺的多項扶持政策可謂雪中送炭。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3項促進汽車消費的舉措:一是將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二是中央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三是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征增值稅。
4月23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聯合發文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提出延長補貼期限、平緩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適當優化技術指標、促進產業做優做強,完善資金清算制度、提高補貼精度,調整補貼方式、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強化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6項舉措。
趕在五一假期前,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又聯手提出5項舉措。此次發布的《通知》調整了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輕型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產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銷售和注冊登記。未經批準,各地不得提前實施國家確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通知》再次明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將延續至2022年底,并平緩2020—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領域推廣應用。同時,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也將延續至2022年底。
在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提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中央財政統籌車輛購置稅等現有資金渠道,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引導重點地區完成淘汰100萬輛的目標任務。有關重點地區要認真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盡快研究出臺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經濟補償措施。
在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方面,《通知》強調,優化車輛交易登記等制度,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擴大二手車出口業務,修訂出臺《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發揮汽車維修電子檔案系統作用,支撐二手車交易,加快二手車流通,帶動新車消費。加強二手車行業管理,規范二手車經銷企業行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征收增值稅。
此外,《通知》還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汽車消費信貸等金融業務,通過適當下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延長還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對汽車個人消費信貸支持力度,持續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積極主動履職,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實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營造有利于汽車消費的市場環境。(何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