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通院岳云嵩:數字貿易將為“雙循環”加速
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催生出了一個新的全球化概念——數字貿易。12月15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高級工程師岳云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近年來中國數字貿易增長迅猛,成為我國外貿的新增長點。為了推動數字貿易進一步發展,現階段我國應探索構建數字貿易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MEB:當前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現狀如何?在全球處于什么位置?
岳云嵩:數字貿易在我國已初具規模,但還無法和中國的貨物貿易發展相提并論,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也仍有較大的距離。根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UNCTAD)數據,2019年我國數字貿易進出口總額2718.1億美元,排名世界第7位,其中出口1435.5億美元,進口1282.7億美元。
中國數字貿易增長迅猛,構筑了我國外貿新增長點。2010-2019年,我國數字貿易出口增速位居前列,年平均增速達10.7%,在主要經濟體中僅次于新加坡、愛爾蘭,且高于德國、日本、英國等發達國家,以及印度、巴西、南非等金磚國家。
中國細分數字貿易出口,占比最高的是ICT服務和其他商業服務。2019年,其他商業服務、ICT服務、知識產權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個人文娛服務在數字貿易出口中的占比分別為51.0%、37.5%、4.6%、3.3%、2.7%和0.8%。其中,ICT服務、其他商業服務的國際市場占有率分別達到7.9%、5.2%。
中國細分數字貿易出口增長最快的是ICT服務和知識產權服務。2011-2019年,ICT服務出口、知識產權服務出口在我國數字貿易出口中的占比分別提高了18.9%和3.6%;ICT服務出口、知識產權服務出口國際市場占有率分別提高了4.2%和1.4%。
MEB:在推動數字貿易發展方面,我國有哪些舉措?
岳云嵩:數字貿易源于數字經濟的國際化。因此,不能孤立地看待數字貿易,而應該結合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所處的特定位置、階段去考慮數字貿易的發展?,F階段,我國應探索構建數字貿易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從國內市場看,應統籌推進我國數字市場建設和發展。一是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推動5G網絡部署和融合應用,促進5G和制造、交通、醫療、教育、農業等垂直行業的融合發展;持續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加快工業互聯網網絡、平臺、安全三大體系建設;深化電信普遍服務,加大對邊疆地區、深度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二是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研究制定數據確權、交易規則,引導數據要素交易市場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數據要素交易平臺建設。三是著力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強化基礎研究,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努力走在理論最前沿,占據創新制高點,取得產業新優勢。四是推進實體經濟數字化轉型,加強企業數字化改造,引導實體經濟企業加快生產裝備的數字化升級,深化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環節的數字化應用,加速業務數據集成共享。五是優化數字營商環境,打破區域市場分割,實施明確的市場準入政策,完善對數字企業的監管治理,為不同區域、不同規模企業提供公平的競爭機會。
從國際市場看,應積極融入全球數字分工與治理體系建設。一是推動數字服務出口試點示范,推動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建設,支持基地發展信息技術服務、數字內容服務出口、離岸服務外包以及服務型制造,鼓勵傳統制造業數字化以及基地內企業開展戰略合作。二是構建適應開放需求的數字治理體系,深入研究開放環境下原有數字經濟監管治理邏輯或原則的適用性,完善對跨境數據、數字服務的監管。三是支持數字服務領域擴大開放,在上海、海南等自貿區進行試點,有序開放數據中心、云服務等增值電信業,支持外國企業來華投資興業。四是積極參與全球數字貿易規則體系構建,建設有益于我國數字產業發展的國際規則環境。
MEB:數字貿易相關產業有哪些?
岳云嵩:數字貿易相關數字產業非常多,有兩類需要重點關注。
一是在數字貿易中發揮關鍵基礎作用的數字服務產業,具體包括云存儲和計算服務、數字平臺服務、人工智能服務、5G網絡服務和區塊鏈服務等。
二是發展已經取得初步成效的新模式新業態。在制造領域,服務型制造是制造與服務融合發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產業形態,服務要素在投入和產出中的比重不斷增加,擴大了制造業數字服務的進出口需求。在商務領域,跨境電商生態中產生了一系列數字服務和數字服務貿易,如數字平臺服務、市場信息服務、支付結算服務、物流信息服務等。在金融領域,金融科技應用了大量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數字技術和服務,國際結算、支付等跨境金融服務亦因此呈現高度數字化特征。在生活娛樂領域,在線視頻、游戲產業初具規模,全球數字版權交易穩步增長。在傳統服務領域,在線教育、醫療快速發展,為消費者提供更多服務選擇。
MEB:我國應如何參與全球數字治理規則制定?
岳云嵩:當前,數字貿易已經成為國際貿易談判的焦點,不論是在美墨加、美日、RCEP、CPTPP等區域自由貿易協定,還是WTO電子商務談判,都可以看到大量數字貿易議題的身影。
在此背景下,中國應該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快構建我國的數字貿易規則方案,制訂數字貿易規則設計的工作計劃、實現路徑和完成時限,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推動各規則模塊有序構建。二是要組建跨學科、跨領域的數字貿易專家團隊,除了法律和貿易領域專家外,還應整合從事數字經濟研究的專家學者,以及技術、產業界的代表。三是要開展數字貿易專項調研,了解我國數字貿易相關企業的發展現狀,貿易中遇到的制度性障礙和外部壁壘,以及對規則的訴求。四是要更深程度參與電子商務/數字貿易規則談判,積極參與傳統電子商務議題以外的新興議題的磋商和對話,同時在區域貿易協定談判中也應加入數字貿易議題的討論,擴大我國規則主張的國際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