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出臺 進一步支撐科技自立自強
為更好適應新時代西部大開發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國家發改委近日出臺了《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新版目錄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重點體現了以下4個方向:進一步支撐科技自立自強,進一步促進產業有序向西轉移,進一步鼓勵西部地區更好發揮特色優勢,以及進一步支持西部地區補短板、強弱項。
政策成效顯著
國家發改委介紹,對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界定了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的產業范圍,是企業能否享受該政策的重要依據。
現行《目錄》于2014年經國務院批準,分為兩部分:一是國家既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包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后兩者已于2019年合并為《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二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即根據西部各省(區、市)實際適當增加的條目,分省列舉,僅在相應省份適用。
《目錄》作為西部大開發產業政策的重要文件,與西部大開發財稅、金融、投資、土地、人才等政策協同發力,共同構成了促進西部地區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政策的適用范圍包括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內蒙古、廣西等西部12省(區、市),面積占全國國土面積的70%以上。同時,吉林延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江西贛州比照西部地區執行。
政策自實施以來,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在微觀層面,有效減輕了企業稅負。據相關地區調研統計,2011—2018年間累計約有25萬戶(次)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累計減免企業所得稅約5025億元。其中,2018年減免1035億元,較2011年增加640億元,年均增長近15%。在中觀層面,促進了西部地區產業優化升級。通過鼓勵類產業政策,有針對性地激勵西部地區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和體現創新、綠色等高質量發展導向的產業,有力培育了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新突破。在宏觀層面,推動了西部地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近年來,西部地區經濟增速處于全國前列,經濟總量和人均收入占全國水平的比重穩步提升。
補短板強弱項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這對西部地區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國家發改委牽頭完成了《目錄》修訂工作。
此次修訂出臺的《目錄》(2020年本),保持了原有結構框架和主要內容基本穩定。考慮到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也適用于西部地區,《目錄》的第一部分繼續援引《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并明確以上目錄如修訂將按新修訂版本執行。同時,《目錄》第二部分繼續按西部地區12省(區、市)分列,在各省(區、市)現有條目基礎上適當增減和修改有關內容,既體現國家和西部地區產業發展導向,又照顧西部不同地區的差異。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重點體現了以下4個方向。一是進一步支撐科技自立自強。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進一步發揮西部地區在促進我國科技自立自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例如,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高端芯片研發與生產、數控機床研發與生產、氫能燃料電池制造等產業條目,支持西部地區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有序發展。
二是進一步促進產業有序向西轉移。增強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競爭力,引導東中部地區產業有序向西部地區轉移,優化區域產業鏈布局。例如,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汽車及零部件制造、智能化綠色化紡織服裝加工、家電及消費電子產品制造等產業條目,促進西部地區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三是進一步鼓勵西部地區更好發揮特色優勢。支持西部不同地區高質量發展具有當地特色的優勢產業,發揮西部地區沿邊、沿江等區位優勢,服務暢通國民經濟循環。例如,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農林牧漁、能源資源、康養旅游、邊貿加工等產業條目,使西部地區資源優勢、區位優勢更好轉化為經濟優勢。
四是進一步支持西部地區補短板、強弱項。圍繞生態環境大保護,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節能環保、循環經濟、宜居建設、資源綜合利用等產業條目。圍繞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增強欠發達地區內生發展動力,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輕工紡織、特色工藝品等帶動群眾就業增收的產業條目。(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