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發布
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即到2025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科學定價機制全面確立,能源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務價格政策基本完善,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建立。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十三五”期間,我國價格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一是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截至目前,97%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已由市場形成。
二是科學定價制度體系基本建立。推進政府定價項目清單化,將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和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領域,建立健全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約束與激勵相結合的政府定價機制。
三是重點領域價格改革取得新突破。完成兩輪輸配電價改革,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機制改革、天然氣門站價格改革等順利出臺,鐵路運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改革取得積極進展,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逐步健全。
四是降成本超1萬億元。通過降低企業用能、物流成本和收費負擔,不斷釋放改革紅利,已累計為全社會減負超過1萬億元。
五是保供穩價成效顯著。重要民生商品價格調控機制不斷完善,經受住了新冠肺炎和非洲豬瘟疫情的沖擊和考驗。
實踐證明,加強頂層設計對推進價格機制改革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十四五”開局之年,相關部門廣泛聽取地方、相關部門、專家學者意見,研究制定了《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堅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聚焦當前價格工作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找準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加強和改進價格調控,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質量等4個著力點,對“十四五”時期價格機制改革重點任務作出部署。
首先,強化目標導向,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不動搖,深入推進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加強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成本監管,逐步理順能源價格,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
其次,加快補齊短板,以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為重點,健全監測預測預警體系,完善調控工具箱,強化政策配套,提升保供穩價能力和水平。
再者,強調系統治理,全面推進水資源價格改革,理順從原水到終端供水的全鏈條價格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助力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
最后,堅持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完善教育、養老、殯葬、景區等公益性服務價格政策,健全水電氣暖和垃圾處理等公用事業價格機制,推動提升供給質量效率,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特別提到了能源價格改革的問題。“十三五”以來,國家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思路,持續深化能源價格改革,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等領域價格成本監管不斷加強,取得歷史性成就;競爭性環節價格逐步放開由市場形成,極大地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其中,圍繞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國家不斷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完善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出臺支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的電價政策,對鋼鐵、水泥等高耗能行業實行差別化電價政策,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是,我國能源結構轉型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去年,我國正式宣布將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十四五”時期深化能源價格改革將緊緊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在充分考慮相關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發揮價格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為此,《行動方案》從能源供給、消費兩方面提出了重點舉措:一是促進能源供給結構低碳轉型。持續深化水電、核電、天然氣發電等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風電、光伏發電價格形成機制,落實新出臺的抽水蓄能價格機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推動新能源及相關儲能產業發展。繼續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理順輸配電價結構,提升電價機制靈活性,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以及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的優化配置。
二是推動能源消費結構優化。完善針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加大實施力度,促進節能減碳。降低岸電使用服務費,推動長江經濟帶沿線港口全面使用岸電。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引導節約用電,優化電力消費行為。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穩步推進天然氣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