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部署進一步做好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
為加大投融資創新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資本積極作用,促進重點項目實施,合理擴大有效投資,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促進重點項目對接、加大盤活存量資產力度、推動創新投融資模式、切實防范各類風險等十方面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稱,加強投融資合作對接,有利于貫徹“十四五”規劃《綱要》精神,促進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有利于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有利于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合理擴大有效投資;有利于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有利于為項目和資金架橋梁、搭平臺、拓渠道,促進項目盡快落地。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選擇重點項目,與運作規范、具備相應條件的金融和投資機構加強合作,通過投融資政策解讀、項目信息共享、重點項目推介、前期工作推動等多種方式,切實加強投融資合作對接,幫助項目早日落地,推動項目盡快開工建設。
在項目對接準備方面,各地應及時匯總具有投融資對接意愿的投資項目,從中篩選出對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強帶動作用、符合國家政策要求、具備一定收益水平、條件相對成熟的重點項目,形成投融資對接項目清單;要根據不同項目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融資對接方案,明確鼓勵支持政策,增強工作針對性,做好項目對接準備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作,落實工作責任,推動解決項目面臨的難點問題,切實做好協調服務。
對納入投融資對接清單的投資項目,《通知》提出,要充分發揮專業咨詢機構力量,做深做細投融資方案,提升對接效率;要積極向股權投資機構、政府產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推薦尚有資本金缺口的重點項目,引導加強權益性融資,鼓勵以投貸聯動等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可以通過項目對接會等多種方式,搭建好有利于各方溝通銜接的平臺,向金融和投資機構推介重點項目,爭取融資支持。
《通知》還提到,在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過程中,要堅持新建和存量并重,積極選擇適宜盤活的存量項目,通過產權交易、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挖掘閑置低效資產價值等多種方式予以盤活,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優先支持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存量項目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揮社會資本專業優勢,提升項目運營效率。
此外,各地在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過程中,要結合當地實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創新性地開展工作,積極探索新的投融資模式;支持企業創新投資方式方法,鼓勵金融和投資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要積極挖掘和發現本地區在創新投融資模式、促進有效投資方面的優秀案例,總結提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采取多種方式宣傳推廣。
與此同時,風險防范不容忽視。開展投融資合作對接過程中,要切實加強項目把關,確保項目符合“十四五”規劃《綱要》、國家重大戰略、產業政策等要求,依法合規辦理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手續;主要選擇投資回報機制明確、具有合理收益水平的重點項目進行推介,堅決避免一哄而上;項目落地實施過程中,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加強政府信用履約建設,不做過頭承諾,切實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按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應與有關方面加強溝通銜接,建立健全統一的投融資合作對接機制,推動投融資合作對接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制度化,及時總結投融資合作對接經驗。各省級發展改革委應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報送投融資合作對接進展情況和對接項目信息,以及典型經驗、意見建議等。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不斷健全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機制,聚焦重點領域,積極開展政策交流、信息共享、項目對接、模式探索等工作,幫助示范性強、影響力大的項目落地實施,不斷加強投融資模式創新,充分調動各類社會資本的積極性,合理擴大有效投資。(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