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于4月10日發布。為何要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什么重要意義?有哪些重要改革舉措?如何落實?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近日一一作出解釋。
近年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工作取得重要進展,統一大市場規模效應不斷顯現,基礎制度不斷完善,市場設施加快聯通,要素市場建設邁出重要步伐,建設統一大市場的共識不斷凝聚,公平競爭理念深入人心。
“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實踐中還有一些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問題,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比較突出,要素和資源市場建設不完善,商品和服務市場質量體系尚不健全,市場監管規則、標準和程序不統一,超大規模市場對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的作用發揮還不充分等。”相關負責人表示,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部署,必然要求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全國大循環。
《意見》的發布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明確了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為今后一個時期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提供了行動綱領。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只有國內市場高效聯通,打通從市場效率提升到勞動生產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市場主體壯大、供給質量提升、需求優化升級的通道,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的良性互動,才能擴大市場規模容量,發揮市場促進競爭、深化分工的優勢,進而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我國市場基礎制度、市場設施聯通水平、要素資源配置效率、監管現代化水平等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相比還有差距。”上述負責人表示,加快建設超大規模的國內統一市場能夠實現更高層次的分工協作,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夯實基礎。
他還提到,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推進產業升級的現實需要,同時也是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依托,不僅有利于推動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聯通,促進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動,形成對全球先進資源要素的強大引力場,還有利于提高國際經濟治理中的話語權,在國際競爭和合作中取得新優勢。
《意見》強調,要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主要目標包括:持續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培育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立破并舉,從6個方面明確了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點任務。
從立的角度,《意見》明確要抓好“五統一”。一是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推動完善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二是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以升級流通網絡、暢通信息交互、豐富平臺功能為抓手,著力提高市場運行效率。三是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動建立健全統一的土地和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技術和數據市場、能源市場、生態環境市場。四是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以人民群眾關心、市場主體關切的領域為重點,著力完善質量和標準體系。五是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以增強監管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為保障,著力提升監管效能。
從破的角度,明確要進一步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意見》從著力強化反壟斷、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持續清理招標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作出明確部署,旨在打破各種制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顯性、隱性壁壘。
那么,如何推動《意見》落到實處、見到實效?首先要建立工作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完善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部門協調機制,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及時督促檢查。
其次,抓好重點任務。圍繞6個方面的改革任務,以制度建設為重點,明確階段性工作目標,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推動改革舉措盡快落地見效。
再者,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探索研究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標準指南;對積極推動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區給予激勵;動態發布不當干預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問題清單,著力解決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不當市場干預和不當競爭行為問題。
此外,還要凝聚各方合力,推動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圍繞重點任務,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宣傳引導,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