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修訂印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
為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進一步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頒布了新修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6年第44號)同時廢止。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是提高新上項目能源利用效率、從源頭減少能源浪費的一項重要制度,節能審查意見是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2010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正式建立并實施節能審查制度。2016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進一步精簡了審查范圍,細化了審查要求,提高了審查效能。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節能審查制度實施以來,在提高新上項目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力促進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從源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能源浪費。節能審查以節能相關政策制度和強制性節能標準為重要依據,對項目的能效水平、用能情況、節能措施等進行全面審查,引導和推動項目選用先進工藝技術設備、規劃合理可行的能源管理機制,對扎實有序做好節能降碳工作形成有力支撐。根據近年數據測算,通過開展節能審查,全國每年可節約能源超過700萬噸標準煤。
二是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節能審查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本地區能耗強度降低管理要求等方面作為重要審查內容,指導和推動地方深入研判項目實施對所在地區節能降碳形勢的影響,有效發揮了節能審查的能效源頭把關作用,促進能源要素逐步向能耗低、能效高、附加值高的項目流動和配置,切實保障高質量發展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三是充分發揮節能服務功能促進企業節能增效。節能審查“管”“服”一體,在實施過程中注重加強對項目建設單位的節能服務。通過行業對標、專業指導等方式,有針對性地提出技術路線優化、工藝設備選用等方面的意見建議,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國內外可借鑒的先進適用經驗做法,幫助項目單位通過節能和提高能效實現降本增效。
“十四五”以來,《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和《“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的發布,對新形勢下的節能工作作出一系列新的部署安排,對進一步完善節能審查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隨著節能制度建設和工作實踐不斷創新發展,地方在制度執行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和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總的來看,原辦法的部分內容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特別是在落實新的能耗調控政策要求、優化細化具體操作辦法、提升節能審查工作效能、強化法律責任約束機制等方面亟待進一步完善。
為指導各地區高質量做好新形勢下的節能審查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原辦法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辦法》結合節能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著力健全制度規定,提升工作效能,主要修訂了以下幾方面內容。
在政策銜接方面,進一步明確節能審查工作導向,加強《辦法》與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政策的有效銜接,突出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的導向,在節能報告編制和審查中對項目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費、原料用能、碳排放等數據提供和應用提出要求。
在制度補充完善方面,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加強協調聯動,優化節能審查變更、節能驗收、節能審查意見逾期、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項目條件等既有制度,完善節能報告編制和審查要求,補充跨區域和打捆項目審查、項目數據調度等必要管理規定。
在重點環節調整優化方面,將省級節能審查管理權限由5000噸標準煤提高至1萬噸標準煤,提升高耗能項目節能審查工作質量和效率,確保管精管好。聚焦節能審查行政許可關鍵環節,要求節能審查機關制定并公開服務指南,細化審查受理、逾期重新審查等環節規定,強化節能審查服務和工作指導要求。
在事中事后監管方面,將節能審查有關情況作為節能監察和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形成閉環管理。進一步明確未批先建、未按規定進行節能驗收、提供虛假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
為推動節能審查制度落地落實,《辦法》明確部門管理職責,有效壓實各方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節能審查相關管理辦法,組織編制技術標準、規范和指南,開展業務培訓,結合實際對各地新上重大高耗能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進行督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對本地區節能審查工作加強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特別是節能審查機關與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為不同部門的,要加強部門間的工作銜接。
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實施全國節能審查動態監管,對各地節能審查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重大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節能審查機關會同相關行業部門組織對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節能驗收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應依法依規履行節能監督管理職責,加強節能審查信息的統計分析,作為研判節能形勢、開展節能工作的重要參考。
《辦法》細化了未批先建、以不正當手段通過或逃避節能審查、未按規定開展節能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即投入生產使用等情況的處罰處置措施,明確節能審查機關、節能服務機構、節能評審機構等有關工作人員違法違規的法律責任。建設單位、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信息將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在“信用中國”網站向社會公開。(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