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推薦工作啟動
為加快推動工業綠色低碳發展,持續培育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遴選一批能夠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的典型企業,提升綠色產品(服務)供給能力和市場影響力,工信部近日印發《關于組織推薦第五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立足新發展階段,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聚焦生態環境影響大、產品(服務)涉及面廣、產業關聯度高的行業,遴選一批示范引領性強的“綠色設計+制造(服務)”型示范企業,引導企業持續提升綠色產品(服務)供給能力和市場影響力。
“綠色設計+制造”方面,重點支持電子電器、紡織、機械裝備、汽車及配件、輕工和醫藥等行業企業,圍繞輕量化、低碳化、循環化和數字化等重點方向加大綠色設計推行力度。“綠色設計+服務”方面,重點支持服務性制造領域的龍頭骨干企業,圍繞綠色產品設計開發、綠色產品制造技術改進、產品生命周期管理、供應鏈管理、檢驗檢測與認證和節能減污降碳集成應用等開展高質量服務。
《通知》要求,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要求,近3年無以下情況:發生較大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和質量安全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相關督查工作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完成整改等。
除了上述基本要求,《通知》還對企業的綜合水平和綠色設計專項水平提出具體要求。例如,企業應擁有明確的綠色低碳發展戰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質量、環境、能源、職業健康安全等管理體系,各項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較強行業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經營管理狀況較好;企業具有夯實的綠色設計服務基礎,研發和應用推廣綠色設計與制造關鍵技術;產品符合綠色產品評價相關標準并積極推廣綠色產品,或者具有較強的綠色設計資源整合和服務能力并為行業客戶提供優質綠色服務;企業自身綠色發展水平較高,或者綠色服務實施效果和成效顯著。
《通知》指出,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應加強對示范企業的跟蹤指導和服務,跟蹤掌握工作進展,組織示范企業每年填報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動態管理表,做好動態管理審核并及時上報。工信部將完善名單動態管理機制,對各單位上報的動態管理表進行評估,對不再符合示范企業要求的單位從名單中予以除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負責組織此次推薦。各推薦單位應于2023年6月30日前將推薦文件、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第五批)推薦匯總表、第五批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申報書、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動態管理表等電子版材料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