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啟動
為促進互聯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進一步做好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工信部近日印發了《關于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App主辦者,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未履行備案手續的,不得從事App互聯網信息服務。
工信部表示,經過全面調研我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有關情況,在廣泛征集App主辦者等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等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開展App備案工作,著力提升對App監管效能,促進互聯網行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建設。
自2000年起,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電信主管部門對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網站開展備案核準工作(即ICP備案)。經過20多年的持續優化完善,已形成“電信主管部門—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三級架構的ICP備案核準管理體系,運行機制成熟穩定高效,對促進互聯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工信部稱,隨著移動互聯網快速發展,App已成為互聯網信息服務的重要載體,App與網站同屬于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參照網站備案的方式履行備案手續,登記實名、網絡資源和業務等信息。
為方便App主辦者辦理備案,App主辦者在填寫有關備案材料并實名核驗后,由其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或應用分發平臺通過“國家互聯網基礎資源管理系統”(即ICP/IP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備案系統”),向App主辦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在線提交備案申請,App主辦者無需到通信管理局窗口排隊辦理。
同時,為降低主辦者負擔,減少信息填報量,App備案信息沿用了原有網站備案信息,對于已履行網站備案手續的主辦者,不需要重新填報主體身份信息,僅需補充App有關信息即可。
省級通信管理局在收到App主辦者提交的備案材料后,材料齊全并準確的,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發放備案編號,并通過短信、郵件形式告知,主辦者也可以通過備案系統網站http://beian.miit.gov.cn自行查詢。
工信部表示,綜合考慮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實際業務情況,《通知》中預留了10個月時間作為App備案工作的過渡期。
根據《通知》安排,工作分為4個階段。2023年8月底前為準備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組織轄區內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等明確管理要求,制定實施計劃,確保有關工作穩步推進。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應按照要求,建設和升級企業側備案系統,完成與部側備案系統對接測試,具備對App信息報備和核驗等功能。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為存量App備案階段。在《通知》發布前已開展業務的App,通過其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級通信管理局履行備案手續。其中,對于已履行網站備案手續的,僅需補充完善其App有關信息,無需重復填報主辦者真實身份信息;對于沒有網站備案信息的,按照《通知》規定履行備案手續。《通知》發布后擬開展業務的App,應先履行備案手續后再開展業務。
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為監督檢查階段。工信部將組織開展App備案檢查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及時督促有關單位填報、補充、更新App備案信息,對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接入、分發、預置的App開展檢查。
自2024年7月起,進入常態化工作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定期組織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開展App備案信息準確性考核工作,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加強App合規管理,提升移動互聯網監管水平。
《通知》強調,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不得為未履行備案手續的App提供網絡接入、分發和預置等服務。App主辦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分發平臺、智能終端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違法違規信息監測和處置機制,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電信主管部門報告。(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