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海巖: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助力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目前,在農村地區發展風電的條件已經具備。”近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在解讀《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時表示。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通知》,提出促進農村地區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創新開發利用場景、投資建設模式和收益共享機制,為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提供有力支撐。
秦海言指出,目前,在農村地區發展風電的條件已經具備。一方面,我國風能資源豐富,分布廣泛。隨著低風速技術取得突破,我國大部分地區,尤其是中東南低風速資源區域已具備開發條件,可供開發資源潛力超過30億千瓦。
另一方面,風電項目已普遍具備經濟可行性。風電開發企業在保證合理收益水平的情況下,拿出一部分利潤與村集體分享,每年能夠為村集體提供10萬至20萬元的固定收入。因此,他認為,通過實施“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既可以為風電發展打開新的增長空間,也能夠將資源優勢轉化為集體收入,并加速農村能源結構轉型,對促進風電高質量躍升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推動農村能源革命,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在前期的調研中,各地政府部門和企業都表現出很高的積極性,認為‘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既是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方向,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秦海巖表示。
在解讀《通知》中確定的“因地制宜、統籌謀劃”“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態優先、融合發展”三項基本原則時,秦海言表示,“因地制宜、統籌謀劃”,強調綜合考慮各地農村風能資源、零散空閑土地資源、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電網承載力和生產運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風電開發利用的規模、項目和布局,能建則建,堅持試點先行,條件成熟一個就實施一個,堅決避免出現“一窩蜂”“一哄而上”現象。
“村企合作、惠民利民”,旨在以村為單位、以村企合作為主要形式,在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調動村集體和投資企業的積極性,實現促發展、惠民生。
“生態優先、融合發展”,要求充分保護生態環境,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促進風電開發與鄉村風貌有機結合,與農村能源協同互補,與鄉村產業深度融合。
在談到《通知》打出“組合拳”,保障項目用地時,秦海巖指出,在嚴格落實國家土地利用相關政策的前提下,《通知》著力通過創新土地利用機制盤活農村存量土地資源,提出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此外,《通知》鼓勵采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節約集約使用土地。
“風電其實是最節地的發電技術。”他舉例道,“當前,風電普遍使用的是圓錐塔筒,其地下基礎部分深埋至少2米,不會影響耕種,露出地面的承臺部分占地不足100平方米。以目前市場主流的5兆瓦機型計算,開發1億千瓦風電裝機占地200萬平方米,即3000畝,僅與兩個百萬千瓦火電廠相當。且各種新的節地技術還在不斷涌現,比如被列入自然資源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推薦目錄(第三批)》的‘預應力構架式風電塔節地技術’。該結構底部采用4個小型基礎,單個露出面積不足1.5平方米,總占地面積只有6平方米。且塔架下面空間非常寬闊,可以行駛拖拉機與收割機,不影響機械化耕種。采用這種塔架技術,使用5兆瓦機組,開發1億千瓦風電裝機需用地12萬平方米,即180畝,相當于十幾個足球場的大小。
與此同時,在農田上安裝風電機組也不會影響農業生產。風電機組排布時會考慮尾流影響,一般按照4倍和6倍風輪直徑的距離進行機組間隔布置。如果使用5兆瓦機組,機組間的行與列間隔分別為600米和900米,也就是風電裝機的最高密度不能超過900畝地1臺機組,相當于在兩張乒乓球臺上放一個乒乓球。這種排布密度對農作物產量的影響微乎其微。因此,完全可以在不改變農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在農田上開發風電。
在談到《通知》明確電量電價,保障項目收益時,秦海巖指出,風電項目的收益水平,主要取決于上網電量和電價。從這兩方面給予市場穩定的預期,有助于增強投資者的信心,也有利于企業進行準確的財務計算并與村集體確定收益共享方式。
同時,他提出,鄉村振興,生態宜居是關鍵。在農村地區發展風電,對風電設備和項目的環境友好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實踐證明,現有的技術手段和各項措施已經可以有效解決與風電相關的生態環境影響問題。以居民較為關心的噪聲影響為例,所有風電項目在建設前都會進行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噪聲要求遵守相關標準的規定,通過機組低噪聲技術及合理空間避讓(通常是距離民房500米以上)等措施,風電機組運行中產生的噪聲不會對周邊民眾的生產生活造成明顯干擾。
為了實現風電項目開發與生態環境的和諧,風電企業一方面會進行科學的規劃、建設,并采取周密的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措施;另一方面,積極探索采用去工業化設計,將當地的特色人文元素融入項目設計之中。他舉例道,“金風科技廣西崇左天等縣牛頭嶺風電場、華能河南安陽湯陰風電場、三一重能湖南寧鄉神仙嶺風電場,以及國電電力浙江寧海茶山風電場等表明,風電項目開發不僅完全可以實現與周邊生態環境的和諧,還能夠全面激活農村地區的旅游資源,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旅游產業體系”。
最后,秦海巖強調,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仍然在農村。因此,《通知》的發布,正是立足于依托風電開發助力鄉村振興,著眼于有序推進“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推動風電成為我國農村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引擎,從而探索出一條讓鄉村更美麗、更富裕的發展道路。這一行動不僅有助于優化農村能源結構,更能夠助力實現鄉村產業振興、生態振興,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