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10項措施支持郵輪產業發展
為提升國際郵輪在我國靠港補給便利化水平,促進郵輪產業和郵輪經濟高質量發展,海關總署近日印發了《海關支持郵輪產業發展的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出臺了10項具體支持措施。
海關總署介紹,郵輪經濟產業鏈長、帶動性強、溢出范圍廣,涉及航運、旅游、酒店、零售、維修、采購等多種業態服務,對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良性互動具有重要意義。當前,中國郵輪產業全面復蘇,2024年元旦,我國首艘國產大郵輪“愛達·魔都號”在上海港開啟商業首航,目前已形成常態化運行航線,同時,國外郵輪公司也不斷回歸復航。
來自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數據也表明,當前郵輪旅游市場正繼續逐步回升。去年9月國際郵輪復航后,全年中外旅客運輸量達10.7萬余人次。今年僅一季度就已超19萬人次,呈現快速恢復和增長態勢。值得一提的是,3月上海吳淞口國際郵輪港高峰時出現中外郵輪“四船同靠”的景象。據郵輪游艇行業協會預測,今明兩年我國郵輪旅游市場將全面恢復,進入產業發展新階段。
在實踐中,我國在國際郵輪靠港補給方面存在制度短板,急需通過立法建立長效機制,打通制度堵點,推動郵輪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從企業反饋來看,主要問題集中在以下3個方面:一是郵輪所需物資種類繁多、需求量大;二是郵輪停靠時間短、補給作業效率要求高;三是部分物資在原有政策下存在供應障礙,目前以國外補給為主。因此,企業希望優化通關監管模式、提高作業效率以降低供應成本,并放開部分物資供應限制,吸引更多物資在國內供應,從而提升國內郵輪配套產業的發展。
為此,國務院于2024年4月22日發布第780號國務院令,公布《國際郵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靠港補給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為落實《規定》要求,進一步促進郵輪產業發展,海關總署在調研收集相關運營企業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印發了《措施》。
此次10項支持措施中,以優化及便捷郵輪物資供船為重點,涉及郵輪物資供船7項、郵輪設備零部件下船維修1項、便利郵輪及旅客入境通關1項、優化加工貿易方式境內建造郵輪通關1項。
《措施》提出,對航行國際航線的中外籍郵輪,在原有供船物料渠道的基礎上增設郵輪直供物資供船方式,便利郵輪運營所需的相關物資供船。海關對郵輪直供物資方式報關的供船物資,賦予專用征免性質代碼,簡化監管手續。對以郵輪直供物資方式報關出口的供船物資,企業可按規定辦理出口退稅。企業可對供船物料選擇按照郵輪直供物資方式報關供船,除特殊情況外,無須重復辦理供船物料手續。
為便利國產商品供船,《措施》還提出,對于按照郵輪直供物資方式申報出口的國產商品(危險化學品和危險貨物除外),可在口岸海關實施出口申報前監管,由口岸海關對綜合評定合格的簽發電子底賬。
在支持郵輪設備、零部件下船維修方面,《措施》提出,除法律法規禁止進境的外,對需要下船維修保養的郵輪零部件、郵輪上使用的設施設備等,可按現行規定辦理修理物品相關手續,或到具有保稅維修資質的企業下船維修保養,涉及綜合保稅區保稅維修的按現行規定執行。
此外,《措施》還提出,對以加工貿易方式在我國境內建造的郵輪,優化完善出口監管流程,采取形式申報、郵輪暫不實際出境的方式辦結海關通關手續,并根據出口報關單結關信息辦理加工貿易賬冊核銷。
談到監管難點,海關總署表示,郵輪物資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保障郵輪航行使用的燃料、運輸安全的備件,以及郵輪上工作人員和旅客的食品及日常生活用品等,這部分可按現有海關供船物料監管渠道供船;另一類區別于一般國際航行船舶,郵輪供應物資包括郵輪上銷售商品、演藝展覽用品、醫療用品等,具有需求量大、品類多、頻次高等特點,而之前沒有專門的供船渠道,這也正是此次海關支持措施重點解決的問題。
在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發展司負責人霍福鵬表示,當前郵輪旅游市場加快恢復,全球旅游市場也在迅速復蘇,我國郵輪產業發展迎來新的重要發展機遇。郵輪產業融合高端制造、現代服務、特色旅游、跨境消費等多領域多業態,既是當前消費熱點,也是國家鼓勵發展的重點領域。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在郵輪運營管理、裝備制造、配套建設、旅游消費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從郵輪旅游市場供給和需求兩端協同發力,完善政策體系、優化制度環境,全產業鏈系統推進郵輪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運營管理方面,打造一流服務體系。對標國際一流郵輪運營公司,大力培育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郵輪運營企業。加強航線規劃、船舶管理、品牌建設、風險防控等專業運營能力建設。加快郵輪運營人才培養,不斷完善服務保障體系,有序推進國際運營合作。
在裝備制造方面,加強技術研發創新。通過國產大型郵輪、極地小型郵輪等實船建造驗證,帶動郵輪總體設計、總裝建造等系統突破,提升郵輪安全質量和綠色化智能化水平。打造符合國際規則的配套產品檢測認證等技術服務體系,完善標準體系,推動郵輪配套產業鏈供應鏈發展。
在配套建設方面,完善港口布局建設。落實《全國港口與航道布局規劃》,優化郵輪港口布局,健全郵輪配套服務功能,完善港區及周邊交通基礎設施,推動沿海郵輪港口特色發展。提升郵輪物資采購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健全完善與國際配送業務相適應的查驗監管制度。(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