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發布 構建綠色低碳發展新格局
在當今全球氣候變化和綠色低碳轉型的大背景下,碳排放的統計核算工作顯得尤為重要。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夯實碳排放雙控基礎制度,構建完善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等八部門于近日聯合印發了《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的發布,不僅是對國家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意見的積極響應,更是對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的深入落實,標志著我國在碳排放統計核算領域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對于推動我國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事業具有重要意義。該《方案》旨在通過明確目標和任務,提升各層級、各領域、各行業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水平,為制定科學的碳減排政策提供有力支撐。
《方案》提出了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25年,國家及省級地區碳排放年報、快報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標準和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發布實施,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關計量、檢測、監測和分析能力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到2030年,系統完備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構建完成,國家、省級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運轉,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標準和規則更加健全,重點用能和碳排放單位碳排放管理能力顯著提升,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數據能夠有效滿足各層級、各領域、各行業碳排放管控要求。
在重點任務方面,《方案》提出了八項具體舉措,旨在全方位、多層次地推進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
首先,健全區域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是首要任務。這包括全面落實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建立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數據年報、快報制度,提高數據的時效性和質量。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編制省級溫室氣體清單,與國際履約要求接軌,完善數據收集機制。此外,還將鼓勵各地區參照國家和省級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制定省級以下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并強化省級及以下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基礎能力。
其次,完善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機制也是關鍵一環。以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業行業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為重點,根據行業特點和管理需要,合理劃定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范圍。依托能源和工業統計、能源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核算、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等數據,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碳排放核算。同時,依托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深化數據質量管理,建立數據共享和聯合監管機制,加強對重點行業核算工作的基礎支撐。
在健全企業碳排放核算方法方面,《方案》要求組織制修訂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標準和技術規范,明確統計核算、計量、監測、核查等配套規則。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特點,細化制定重要工序或設施碳排放核算方法或指南,有序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同時,研究企業使用非化石能源電力相關碳排放計算方法,以及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匯在企業碳排放核算中進行抵扣的方法要求。此外,還將有序推進碳排放自動監測系統試點應用,提高碳排放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
構建項目碳排放和碳減排核算體系也是《方案》的重要內容之一。研究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核算指南,開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方法研究,研究設定重點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準入水平。同時,研究制定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溫室氣體排放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標準、規范或指南,健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體系。針對減碳增匯貢獻突出的項目,研究制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構建立足國內、銜接國際的項目碳減排核算體系。
為了加強產品碳足跡管理,《方案》提出了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的舉措。制定發布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通則等國家標準,統一產品碳足跡核算原則、核算方法、數據質量等要求。加快制定發布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研究制定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編制工作指引,逐步擴大覆蓋范圍。同時,加強產品碳足跡核算能力建設,培養專業化人才隊伍,規范產品碳足跡專業服務,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
在建設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方面,《方案》要求制定數據庫建設方案,組織開展因子庫的開發建設,建立配套的因子庫管理制度。盡快公布一批主要能源品類和重點基礎產品碳排放因子,為地方、企業開展核算提供基準數據。同時,組織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收集、調研、實測和分析,研究完善電力平均排放因子核算方法,定期更新全國及各省級地區電力平均排放因子和化石能源電力排放因子。
此外,《方案》還強調了推進先進技術應用和新型方法學研究的重要性。建立基于電力大數據的碳排放核算機制,完善“電—碳分析模型”,持續提升模型測算科學性、準確性。研究建立碳排放預測預警模型,分析展望全國及各省級地區控排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升級“地空天”一體化氣候變化觀測網絡,加強衛星遙感高精度連續碳排放測量技術應用。同時,加強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核算方法學研究,制定清潔低碳氫能認定方法和標準,開展碳減排效應核算。
在加強國際合作方面,《方案》提出了加強與主要貿易伙伴在碳排放核算規則上的溝通銜接,圍繞碳排放核算、計量、檢測、監測、分析、標準、認證等方面開展國際協調和合作。同時,強化碳排放核算基礎能力建設國際合作,與外方在方法學研究、技術規范制定、專業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交流合作。
為確保《方案》的順利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將加強工作統籌,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政策、強化數據管理、加強數據應用、開展基礎研究,推動形成工作合力。同時,將加強數據管理,按照“誰核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碳排放數據的管理和應用。并強化調度落實,要求各地區制定落實相關工作的具體方案,切實加強本地區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夯實相關基礎,前瞻性做好碳排放分析展望。
隨著《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的正式印發,我國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邁入新階段。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未來,將繼續加強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推動我國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事業不斷取得新的成效。(楊 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