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或超5000萬千瓦
隨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電力市場建設的加快推進,虛擬電廠作為電力系統新業態、新模式,作用日益顯著,需求日益增長,發展條件日益成熟。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此次出臺的文件明確,我國將推動虛擬電廠因地制宜發展,加快培育虛擬電廠主體,鼓勵民營企業等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到虛擬電廠的投資、建設和運營中。同時,虛擬電廠在滿足有關要求的情況下,可按照獨立主體的身份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
根據《意見》提出的發展目標,到2027年和2030年,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分別達到2000萬千瓦和5000萬千瓦以上。
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所謂虛擬電廠,是指通過物聯網技術,將電網中散落的分布式光伏、充電樁、空調和儲能等各類資源整合起來,進行靈活的削峰填谷。它并不是發電廠,而是一套能源管理系統,對增強電力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等具有重要作用。
“虛擬電廠在我國能源領域扮演著電力系統‘調度大師’的角色。”中國信息協會常務理事、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虛擬電廠讓用戶側閑置的調峰資源通過市場交易實現價值變現,更重要的是,其為中小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開辟了新通道,激活了需求側響應潛力。
國家能源局指出,虛擬電廠是具有鮮明新型電力系統特征的新型電力運行組織模式,可有效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和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有利于增強電力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完善電力市場體系。
202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數據局發布的《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明確要求建設一批虛擬電廠。《意見》作為《行動方案》的配套文件,將有力促進虛擬電廠建設,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近年來,各地和相關企業積極探索虛擬電廠建設,廣東、山東和山西等省份虛擬電廠發展較快。但總體來看,全國虛擬電廠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各方對虛擬電廠定義和功能定位還缺乏統一認識,適應虛擬電廠發展的管理要求、市場機制和標準體系還有待進一步健全。
相對于傳統的能源項目,虛擬電廠具有資金需求相對較小、運營靈活和市場化程度高等特點,適宜民營企業參與投資,發揮自身優勢。從發展情況看,深圳等部分地區民營企業已成為投資運營虛擬電廠的主力。
深圳虛擬電廠管理中心4月13日發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深圳虛擬電廠運營商目前達61家,光伏、充電樁和樓宇空調等可調資源共計6萬余個,規模位居中國之首。其中,民營企業數量占一半以上。
基于上述背景,《意見》結合虛擬電廠的發展階段、在電力系統中的定位及自身特點,明確了虛擬電廠發展的有關原則。堅持統一認識,明確虛擬電廠的定義和功能定位。堅持開放包容,健全支持虛擬電廠發展的政策和市場體系。堅持安全可靠,將虛擬電廠納入電力安全管理體系并明確安全管理要求。堅持多元參與,鼓勵民營企業等各類社會資本結合自身優勢參與虛擬電廠投資、建設和運營。
《意見》提出,到2027年,虛擬電廠建設運行管理機制成熟規范,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健全完善,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虛擬電廠應用場景進一步拓展,各類商業模式創新發展,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達到5000萬千瓦以上。
提出六項重點任務
《意見》在規范虛擬電廠定義和功能定位的基礎上,提出推動因地制宜發展、提升建設運行管理水平、完善參與電力市場等機制、提高安全運行水平、推動技術創新和標準規范體系建設等重點任務。
一是規范虛擬電廠的定義和定位。目前,各方對虛擬電廠的角色定位、聚合資源范圍等方面尚未達成統一認識,虛擬電廠的定義和功能定位有待進一步規范。《意見》明確虛擬電廠是聚合包括分布式電源在內的各類分散資源,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力運行組織模式,對增強電力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完善電力市場體系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供多種調節服務,參與市場交易和需求響應。
二是推動虛擬電廠因地制宜發展。我國不同地區的資源條件、負荷水平和調節需求等差異較大,對不同特點的虛擬電廠需求存在較大差別。同時,當前大多數虛擬電廠僅通過需求響應獲取收益,商業模式較為單一。《意見》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虛擬電廠發展方案,加快培育虛擬電廠主體,加快推動虛擬電廠通過公平參與電力市場或需求響應,開展綜合能源服務,拓寬收益渠道。
三是提升虛擬電廠建設運行管理水平。目前部分地區在虛擬電廠項目建設、接入管理和系統調試等方面的管理流程不清晰,對接入調用、資源聚合的要求還需要進一步明確。《意見》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建設運行管理機制,制定本地區建設運行管理辦法。針對接入調用和資源聚合,《意見》明確了虛擬電廠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和電力調度自動化系統的條件和場景,強調參與現貨市場的虛擬電廠聚合資源原則上應位于同一市場出清節點,但也明確了可跨節點聚合資源的情況,確保與當前電力市場發展實際相適應。
四是完善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等機制。《意見》明確,虛擬電廠在滿足有關要求的情況下可按獨立主體身份參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在初期可結合實際適當放寬準入要求,并根據運行情況逐步優化。《意見》提出,要健全和完善虛擬電廠參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機制,優化需求響應機制。
五是提高虛擬電廠安全運行水平。虛擬電廠聚合資源主體眾多,涉網情況復雜,一旦出現故障容易對系統穩定運行產生沖擊。《意見》從虛擬電廠參與系統運行和自身安全運行兩個維度分別明確了相關安全要求,推動提升虛擬電廠安全運行水平。
六是推動虛擬電廠技術創新和標準規范體系建設。《意見》提出,在虛擬電廠資源聚合、調節能力和智慧調控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推進智能量測與通信技術的研發應用,建立健全虛擬電廠全環節標準體系,有力支撐虛擬電廠發展。
“建立金融創新配套機制,探索電力期貨、調峰權交易等衍生品,也有助于幫助市場主體對沖風險。”朱克力建議,為推動虛擬電廠發展,政策層面可以聚焦建立市場驅動的長效機制,完善分時電價信號傳導機制,讓虛擬電廠的調節價值在市場交易中充分顯性化。
為保障政策切實落地,《意見》還要求落實各方責任。省級主管部門牽頭建立完善虛擬電廠發展工作機制,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牽頭完善相關價格政策,電網企業、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積極服務虛擬電廠參與系統運行和電力市場,虛擬電廠運營商組織分散資源參與電力系統互動,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加強監管。同時,完善支持政策,積極落實“兩新”等支持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為虛擬電廠提供低息貸款等支持。(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