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我國將建成運轉高效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農業現代化,關鍵是農業科技現代化。近日,農業農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及工信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聚焦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通過系統部署、優化布局,整合各級各類優勢科研資源,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突出進一步全面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
當前,我國農業科技創新整體邁進了世界第一方陣,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3.2%,作物良種覆蓋率超過96%,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超過75%,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與此同時,我國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同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
農業農村部指出,加快提升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必須切實解決好各自為戰、低水平重復、轉化率不高等突出問題,依靠改革激發創新活力。同時,要堅持農業科技的公共性、基礎性、社會性定位,推動政府與市場的有效結合;以產業需求為導向,促進農業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的深度融合;尊重農業科技創新的特點和規律,創造性地統籌謀劃推進;以人才引領發展,充分發揮農業科技人員的積極性。
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明確,到2035年,建成運轉高效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使農業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涌現一批全球領先的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和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農業戰略科技力量及戰略人才力量,顯著增強農業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實現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可控,使農業科技創新整體水平居于世界前列,為農業強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實施意見》重點聚焦8個方面:強化相關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創新核心使命,優化定位布局,中央級涉農科研院所要服務國家重大需求,地方涉農科研院所要著力支撐區域發展;加快培育壯大農業科技領軍企業,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保障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優化農業科技創新組織機制,健全科技任務來源機制,面向用戶和市場開展評價反饋;創設更加積極開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培育農業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創新農業科技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提升農業科技條件支撐能力,加強重點實驗室體系建設,提升農業科研設施水平,筑實基礎性支撐性科技平臺;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進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推動農業科技高水平開放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深化國際聯合創新,加大國際人才和先進技術引進交流;改善農業科技創新生態,高水平建設農業高新區,提升科技創新投入效能,加強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和農業科研學風作風建設。
科技領軍企業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和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實施意見》提出,要牢固樹立抓科技必須大抓科技領軍企業的理念,強化農業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壯大農業科技領軍企業。
首先,要建立梯度培育機制。構建農業科技領軍企業培育庫,培育一批龍頭型、高速成長型和潛力型農業科技企業,“一企一策”閉環式推進解決農業企業實際問題,建立企業創新能力動態監測機制。
其次,支持企業承擔農業重大科技項目。支持企業參與農業科技創新決策、農業主推技術評選,提高企業參與涉農科研項目比重,產業應用導向明確的項目原則上都交由企業牽頭,大幅提升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的比例。
再者,集聚高能級平臺、人才、金融等創新要素。高質量建設農高區和農業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農業農村部企業重點實驗室,支持企業建設中試試驗基地。建強農業科技企業人才隊伍,向農業科技企業選派科技副總,加速企業人才培育。組織農業科技金融高端對話和農業科技創投大賽,持續推進農業科技金融產品創新。
此外,還要營造良好創新環境。推進新技術新產品新場景應用示范,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創新服務,縮短重大科技成果審批周期,助力農業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重在落實。農業農村部強調,要建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整體效能提升推進落實機制,細化任務分工,強化工作調度,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部委層面,加強農業農村部與各相關部門的部際協調,集聚各方資源力量,緊扣產業需求,解決好農業科技創新重大問題。要圍繞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健全區域農業科技協作機制,加強聯合攻關和成果共享。
省級層面,推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實際建立農業科技管理協調機制,加強省級農業農村、科技、教育、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及水利等部門間的協調聯動,優化各級涉農科研機構功能定位,推進農業科技力量協同攻關。
此外,還要推動各級財政加強農業科技保障,發揮農業產業化基金、農業科技創新投資基金引導作用,撬動金融和社會資金投入。要優化科研創新生態,樹立產業貢獻評價導向,加快品種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形成激勵原始創新的良好外部環境。(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