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全面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
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全面打造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五化”改革目標,并部署了14項任務。
優質高效的供電服務、穩定可靠的電力供應對企業群眾生產生活具有重要作用,與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經濟社會發展方方面面密切相關,是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全局性事項和關鍵性工作。2020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1479號文)。
1479號文實施近5年以來,我國基本實現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以下簡稱“三零”)服務、高壓用戶用電報裝“省力、省時、省錢”(以下簡稱“三省”)服務全覆蓋,用電營商環境得到顯著改善,“獲得電力”已經成為我國供電服務領域一塊金字招牌。
在原有“三零”“三省”基礎上,《意見》進一步強化改革思維、加大改革力度,通過實行一系列影響范圍廣、惠及主體多、含金量高的改革措施,推動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新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體系,促進“獲得電力”工作在服務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上發揮更大作用。
《意見》明確提出“五化”改革目標,即系統推進建設辦電便捷化、供電高質化、用電綠色化、服務普惠化、監管協同化的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
同時,以“三個一批”為抓手,《意見》提出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優勢的用電營商環境一流城市,建設一批具有引領示范作用的用電營商環境先進地區,發展一批具有區域影響力的用電營商環境特色城鎮和鄉村,帶動全國城鄉“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整體提升,進一步鞏固我國“獲得電力”國際競爭優勢。
圍繞現代化用電營商環境的辦電、用電全鏈條各環節,《意見》提出了5個方面14項任務。
在推進辦電便捷化方面,《意見》提出4項任務。鞏固提升“三零”服務,將低壓辦電“零投資”擴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類民營經濟組織,全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持續深化“三省”服務,對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開辟辦電綠色通道,鼓勵供電企業與用戶簽訂契約協議,為用戶提供可預期的接電服務。全面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深化水電氣聯合服務,實施“銷戶+退費”等多項高頻業務“一次辦”,推行跨網辦、跨省辦等異地辦電服務。推進辦電檔案數字化、數字電網和智能客服建設,探索創新用電報裝“全程網辦”服務模式。
對于促進供電高質化,《意見》提出3項任務。強化配電網規劃建設,配電網建設改造資金向農村地區、民族地區和城中村等供電薄弱區域傾斜,進一步縮小城鄉和區域供電差距。提高配電網管理質效,深化配電網智能巡檢體系建設,推動實現重點城市重點區域計劃檢修用戶“零感知”,鼓勵具備條件城市探索建立供電可靠性管理獎懲機制。常態化治理頻繁停電,加快問題臺區線路“整線成片”標準化治理,實現頻繁停電問題動態清零。
對于踐行用電綠色化,《意見》要求,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綠電宣傳和推廣長效服務機制,優化完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報裝服務機制,按照“三零”政策要求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接電服務。另一方面,服務用戶節能增效,免費提供電能監測、能效診斷、能效咨詢等公共延伸服務,加快綜合能源服務市場培育,規范提供用戶側能源托管、節能改造等服務。
在推進服務普惠化方面,3項任務分別是:有序推進老舊小區、城中村等薄弱區域供配電設施規范化改造,做好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用電問題治理;加強城鄉民生用電服務保障,健全民生供電設施監測、檢修和搶修等保障機制,提升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用戶產權設備健康水平;維護友好和諧供用電關系,開展“電力客戶經理+政務網格員”聯合服務,健全完善電費管理制度。
此外,《意見》還針對如何推進監管協同化提出2項任務:壓實屬地監督管理責任,基層能源(電力)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解決群眾辦電用電問題,加強央地協同監管;完善投訴處理機制,研究建立投訴轉辦和協同聯辦機制。
為保障政策有效落地,《意見》還要求,深化應用“獲得電力”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形成政企工作合力;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壓實供電企業主體責任;及時梳理總結經驗,持續深化改革創新,更好地服務企業群眾辦電用電。(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