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發布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于近日印發《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范》)。對此,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進行了解讀。
《管理規范》對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測試車輛等提出要求,明確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可自主選擇測試路段、受理申請和發放測試號牌。這意味著,“無人”駕駛汽車有望在更多實際道路進行測試。
產業發展的迫切需求
目前,包括美、歐、日等在內的汽車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將智能網聯汽車作為汽車產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紛紛加快產業布局、制定發展規劃,通過技術研發、示范運行、標準法規、政策支持等綜合措施,加快推動產業化進程。
辛國斌介紹,跨國車企已經實現部分自動駕駛(L2級)汽車的批量生產,少數高端品牌已率先推出有條件自動駕駛(L3級)汽車;以谷歌為代表的新技術力量,也在積極開展全自動駕駛技術(L4、L5級)的研發和測試。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中國制造2025》已將智能網聯汽車列入十大重點發展領域之一,《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智能網聯汽車是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突破口。
“制定《管理規范》是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迫切需求。”辛國斌說,首先,道路測試是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研發和應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智能網聯汽車在正式推向市場之前,必須要在真實交通環境中進行充分的測試。政府部門也將通過道路測試積累的數據和經驗,深入了解分析自動駕駛條件下汽車產品測試、生產、注冊及使用等各個環節可能面臨的新問題、新挑戰,根據技術進步和發展需要及時完善管理方式和要求。
其次,美、歐、日等已相繼出臺道路測試管理規范,我國如不抓緊制定將會制約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美國聯邦政府相繼發布《自動駕駛汽車政策指南》《自動駕駛系統2.0:安全愿景》等政策文件,眾議院也已通過《自動駕駛法案》,美國的十幾個州已開放公共道路測試。德國修改現行道路交通法規,允許高度或全自動駕駛系統代替人類自主駕駛,并已在高速公路上專門開辟測試路段。日本發布《自動駕駛系統公共道路驗證試驗方針》,在高速公路、一般公路上進行大規模測試。聯合國也于2016年3月正式修訂《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允許自動駕駛技術應用到交通運輸中,并抓緊制定自動駕駛技術相關的技術法規。
另外,我國各地方政府部門也已開展了大量工作,為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奠定了基礎。其中,北京市已于2017年12月發布《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及相關文件,確定33條開放測試道路,并已發放首批試驗用臨時號牌。上海市于2018年3月發布《上海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辦法(試行)》,劃定第一階段5.6千米開放測試道路,并發放第一批測試號牌。重慶、保定也相繼發布了相應的道路測試實施細則。
道路測試不能“無人”
在上述背景下,工信部聯合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印發了《管理規范》?!豆芾硪幏丁酚煽倓t、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及測試車輛、測試申請及審核、測試管理、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附則等6個章節組成。
《管理規范》適用于在中國境內進行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測試范圍包括有條件自動駕駛(L3級)、高度自動駕駛(L4級)和完全自動駕駛(L5級)?!斑@里所說的智能網聯汽車通常也被稱為智能汽車、自動駕駛汽車等?!毙羾笱a充道。
為保障道路測試安全,《管理規范》分別對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和測試車輛提出了嚴格要求。對測試主體提出單位性質、業務范疇、事故賠償能力、測試評價能力、遠程監控能力、事件記錄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規等7個條件;對測試駕駛人提出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經過自動駕駛培訓、無重大交通違章記錄等8個方面的要求;對測試車輛提出注冊登記、強制性項目檢驗、人機控制模式轉換、數據記錄與實時回傳、特定區域測試以及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等6項基本要求。
為發揮地方政府在道路測試工作中的職責和作用,《管理規范》規定由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選擇測試路段并公布,提出申請測試所需的基本材料。明確測試通知書發放和變更要求及所包含的信息,臨時行駛車號牌申領、發放程序及跨省、市申請測試的相應要求。
為加強測試過程中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監管,《管理規范》分別提出了測試相關方在開展測試過程中攜帶通知書、醒目標示、操作接管、車輛轉場和上報測試總結等要求,并明確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撤銷測試通知書、收回臨時號牌的情形。
辛國斌強調:“為保證道路測試安全,我們不僅要求道路測試必須在規定路段進行,還要求測試駕駛人始終處于駕駛位置上,監控車輛及周邊環境,隨時準備接管車輛。這也是借鑒Uber及特斯拉發生事故的經驗教訓?!?/span>
《管理規范》發布后,如何安全、有序地開展道路測試,是各部門、各地區和行業企業等需要共同面對的新課題。
辛國斌建議,一是把握道路測試安全底線。安全是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的第一要義,也是未來產業發展的最直接效益所在。開展道路測試,要以安全為基本前提和底線,確保測試車輛產品和測試過程安全,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落實各項支持配套措施。要抓緊研究制定自動駕駛功能測試評價規范;加快制定緊急制動、車道保持、事件記錄、信息安全等重要標準;加強對測試數據和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建立反映我國道路交通特征和駕駛習慣的場景庫。
三是協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應加快部署5G等新一代通信網絡,推進道路基礎設施的智能化建設,滿足網聯功能測試需要,促進車路協同發展。(何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