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大幅調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
據財政部官網消息,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并同時發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
從通知內容來看,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與現行的補貼政策相比有大幅調整。不僅提高了補貼的技術門檻,還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調整優化了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總體基本符合預期。
據了解,此次調整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此前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新版補貼方案最顯著的特征是,“分檔”更加細化。以新能源乘用車為例,對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工況法)的分檔由原來的3檔增加為5檔,且補貼門檻的最低續駛里程從100千米提升到150千米。其中,對續駛里程較低的車型補貼金額有所下降,續駛里程大于300千米的車型補貼金額有所上升,旨在鼓勵續駛里程較長的純電動車。
新版補貼方案對運營里程要求進行了分類調整。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等申請財政補貼不作運營里程要求。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申請財政補貼的運營里程要求調整為2萬千米,車輛銷售上牌后將按申請撥付一部分補貼資金,達到運營里程要求后全部撥付,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除了公布新補貼標準外,《通知》還明確指出:“各地對列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一視同仁執行免限行、免限購、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支持措施”,并且提出“破除地方保護,建立統一市場,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設置地方目錄或備案、限制補貼資金發放、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驗、要求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要求整車企業采購本地零部件等措施”。這意味著地方目錄或備案機制等將被取消。
此次調整后,抽檢會更嚴。四部門提出,建立與補貼掛鉤的整車和電池“一致性”抽檢制度。在整車和動力電池生產、銷售等環節隨機抽查一定比例產品,進行動力電池能量密度、整車能耗等關鍵參數一致性檢測。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機制,對抽檢產品參數與推薦車型目錄內參數值不一致的,根據情節輕重程度,暫停推薦車型目錄、按型號扣減或緩撥補貼資金,并按有關規定對相關企業和檢測機構給予處罰。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白景明表示,此次調整突出體現了精準激勵,比如鼓勵高性能動力電池應用和低能耗產品推廣、不斷提高燃料電池汽車技術門檻;根據成本變化等情況,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分類調整運營里程要求,對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申請財政補貼不作運營里程要求等。因此,這不是簡單地減少補貼,而是隨著成本變化進一步調整優化補貼方式和結構,不應該簡單地理解為補貼“滑坡”。
在新的補貼方案出臺后,各大車企現有生產規劃或被打亂。不過,多位市場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調整和預期較為吻合。(王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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