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發布加速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新舉措
近日,為支持內蒙古大力發展以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發布《關于支持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部署了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推動重點領域綠色發展和深化區域全方位開放合作的多項措施。
內蒙古綠色能源資源稟賦優勢突出,風能儲量、太陽能年總輻射量分別居全國第一、第二位,在發展新能源產業方面都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加快綠色化、低碳化的高質量發展階段,作為典型的資源型地區,大力發展綠色能源,做大做強國家重要能源基地,是內蒙古發展的重中之重。
《通知》提出,在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方面,一是以更大力度發展新能源。以庫布其、烏蘭布和、騰格里和巴丹吉林沙漠為重點,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切實發揮規劃引領作用,積極發展光熱發電。重點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邊境地區、采煤沉陷區和露天礦排土場等合理布局新能源項目。
二是大力推進煤炭綠色開采和清潔高效利用。優化鄂爾多斯、呼倫貝爾、錫林郭勒煤炭產能,有序推進通遼等地區先進產能建設,保護性管理利用稀有煤種。支持內蒙古全面實施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供熱改造、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
三是加大油氣資源綠色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加強含油氣盆地地質勘查,推進老油氣區深度挖潛,加大非常規天然氣勘探力度。實施巴彥、吉蘭泰等油田增產工程,蘇里格、大牛地、東勝等氣田穩產工程,呼倫貝爾、錫林郭勒等煤層氣開發利用工程。
四是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蒙西、蒙東電網500千伏主干網架,加快規劃建設電力外送通道,滿足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和負荷快速增長需求。提升現有外送通道新能源電量輸送規模和能力,推進蒙西至京津冀風光火儲輸電通道按期建成投產。
五是推進智能電網綜合示范。建設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源網荷協調互動的電力智慧調度系統,開展電網側、新能源側、儲能側和用戶側調度運行系統智能化改造。積極發展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智能微電網,實現與大電網兼容互補。推進呼和浩特、包頭、鄂爾多斯等智能電網綜合示范區建設。
六是創新能源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支持內蒙古因地制宜探索有利于新能源高水平開發利用的差別化政策。支持煤電企業和新能源企業實質性聯營,落實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相關要求,促進煤電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創新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消納利用模式,有序推進高耗能企業綠電替代。
在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方面,一是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支持內蒙古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做優做強重點產業集群和重點產業鏈,積極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持續優化產業結構。支持內蒙古深入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行動,培育創建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城市。
二是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堅持綠色低碳導向,依托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在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基礎上,高標準建設蒙東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支持和引導企業實施節能降碳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三是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支持內蒙古探索新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模式,在保障消納前提下,高質量發展風機、光伏、光熱、氫能、儲能等產業集群,做大做強碳纖維等碳基材料產業。支持內蒙古打造國家新能源與先進高載能產業融合發展集聚區。
四是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加快推進“東數西算”工程,建設國家算力網絡樞紐節點和面向全國的算力保障基地。支持大數據產業園建設增量配電網,為算力產業提供長期穩定綠色能源保障。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等新興數字產業,推動數字經濟賦能綠色發展。
五是提升農牧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支持內蒙古大力培育傳統優勢食品產區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鼓勵內蒙古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項目按程序申報農業產業強鎮、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和優勢特色產業集群。
在推動重點領域綠色發展方面,一是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先試。支持內蒙古圍繞推動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先行探索,夯實碳排放統計核算工作基礎,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和配套政策。
二是全面加強資源節約。鼓勵內蒙古健全資源節約集約評價指標體系。推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協同推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開展綠色低碳生活全民行動,深入推進全民節能、節水、節材和節糧。優化土地資源要素配置,完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多措并舉盤活利用低效用地。
三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支持內蒙古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加強標準引領,暢通資源循環利用鏈條。支持內蒙古全面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廢棄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
四是提升城鄉建設低碳發展水平。加快發展綠色建筑,鼓勵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結合城市更新行動等工作,支持老舊小區和供熱管網等改造升級。穩妥有序開展清潔供暖試點城市建設,支持工業余熱供暖規?;瘧?。有序推進供熱計量改造,穩步推進供熱計量收費。
五是加快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支持內蒙古構建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完善有利于引導綠色出行的現代交通系統。因地制宜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工具,鼓勵純電重卡、換電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加強礦區專用鐵路建設。
在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方面,一是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內蒙古科研單位和企業與國內優勢科研團隊開展合作,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支持內蒙古地區優勢科技力量參與相關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建設。
二是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示范應用。支持內蒙古參與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建設,充分發揮資源稟賦和應用場景優勢,實施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的示范項目,加強先進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支持內蒙古建設區域綠色技術交易平臺,推進先進適用技術成果產業化應用。
三是加強綠色低碳領域人才培養。支持內蒙古綠色低碳技術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健全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內蒙古高校、科研機構加強與國內外大學和學術機構交流合作,開展人才聯合培養。鼓勵企業以多種方式引才聚才。鼓勵規范開展綠色低碳相關領域社會化培訓。
為了以上措施能順利實施,《通知》部署兩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資金保障。中央財政對內蒙古生態屏障、民族地區、邊境地區等給予支持,落實好現有對內蒙古冬季清潔取暖、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內蒙古要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切實提高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協調、完善政策舉措,支持內蒙古落實各項目標任務,積極推動解決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及時總結提煉經驗做法。(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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