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可再生能源與高端裝備產業發展 山東省“三個十大”行動計劃引領綠色能源新篇章
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三個十大”行動計劃(2024—2025年)》,明確提出在未來兩年中,將加快風電產業發展作為重要任務,實現海陸并進。計劃圍繞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建設和魯西平原地區陸上風電帶打造,加快推動相關項目建設,同時實施風電場改造升級,提高風電資源利用效率。預計到2024年,山東省風電裝機將達到2700萬千瓦,到2025年達到3000萬千瓦,展現出山東省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持續發力的決心和行動力。
《“三個十大”行動計劃(2024—2025年)》中,風電產業的加速發展被賦予了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這不僅標志著山東省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重要布局,更是對山東乃至全國綠色能源發展戰略的積極響應。為了確保這一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山東省已制定了詳盡且周密的執行方案,以保障風電產業能夠健康、有序、快速地發展。
其中,《要素保障創新行動計劃(2024—2025年)》將進一步促進風電項目的合理布局和高效利用,推動山東省風電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該計劃針對山東省范圍內統籌布局的海上風電項目,規定項目建成投產后所產生的能源增量,將按照50%的比例由省級層面進行統籌分配,剩余的50%則直接留給項目所在市。對于登陸點和并網點分別位于不同市的海上風電項目,其能源增量將按照各25%的比例,分別留給登陸點和并網點所在的市。
高端裝備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旨在通過培育特色產業集群,推動山東高端裝備產業的創新發展。重點措施包括:一是創建先進制造業集群同時培育國家級和省級新型工業化示范區,形成雁陣形集群發展態勢。
二是發展核心產業集群,聚焦濟南、青島、煙臺等城市,壯大新能源汽車、工業母機、電力裝備、軌道交通裝備、機器人與增材制造、智能家電和船舶海工裝備等核心產業集群,形成強大的產業競爭優勢。
三是打造特色區域品牌,針對淄博、棗莊、東營和濰坊等城市,根據其獨特的產業基礎和資源稟賦,培育醫療裝備、中小機床、風電裝備、石油裝備、動力裝備、農機裝備、工程機械、電力裝備、特色船舶核電裝備、打印設備、汽車、節能環保裝備、高端軸承、輕量化鋁材和電驅動系統等特色區域品牌,促進各市優勢產業的差異化發展和品牌化建設。
通過實施上述行動計劃,山東將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高端裝備產業在全國乃至全球的領先地位,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新能源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的總體目標則是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躍升發展,實現綜合實力顯著提升,產業規模穩步增長。2024年,山東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營業收入將達到1.45萬億元左右;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產業營業收入達到1.5萬億元左右。
為了實現上述任務,該計劃設置了4項任務。一是海陸并進發展風電。圍繞打造山東半島海上風電基地,加快推動山東省管海域項目建設,建成渤中G一期等項目;積極開展國管海域項目前期工作,待具備條件后及時啟動項目建設。圍繞打造魯西平原地區陸上風電帶,加快推動菏澤、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風電項目落地,適時啟動第二批項目開發建設。實施“以大代小、以新代舊”,有序推進陸上風電改造升級,提高現役風電場資源利用效率和發電水平。
二是做優風電裝備產業。充分考慮各地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產業基礎,實施省級“窗口指導”,推動風電產業錯位發展、聯合發展。緊盯國內頭部企業,引進落地一批“龍頭型”企業、“補鏈式”項目,打造風電裝備全產業鏈條。重點在煙臺、東營、威海、濱州等市布局建設風電裝備整機及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基地,建成5~30兆瓦風電機組試驗及生產線,具備海上18兆瓦級、陸上10兆瓦級大容量風機批量生產能力,開展深遠海漂浮式風電機組試驗應用。
三是塑優一批產業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國際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產業集群,做大做強煙臺市新能源、泰安市新能源等雁陣形集群,培優塑強淄博氫能、威海核能等未來產業集群,加快東營海上風電裝備、海陽核電裝備、泰安“泰山鋰谷”等園區建設,強化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招引支持,推動“產業集群+特色園區”協同聯動高質量發展。
四是建好一批產業地標。指導各市因地制宜,大力發展優勢突出、特點鮮明的特色產業,打造海上風電國際母港(煙臺)、太陽能小鎮智慧光谷(德州)、中國氫谷(濟南)、東方氫島(青島)、氫能生產應用標桿城市(淄博)、魯氫動力城(濰坊)、中國新能源電池名城(棗莊)等一批競爭力強、影響力大、發展后勁足的產業地標,形成相關領域產業發展新高地,擦亮“風光齊魯”“山東氫能”等品牌。
現代海洋產業行動計劃(2024—2025年)為山東省海上風電發展制定了目標,到2025年,山東省海上風電并網規模達到600萬千瓦。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山東省將著力推進海洋科技自主創新,加快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透明海洋”大科學計劃,圍繞高技術船舶、海洋新能源、深海高端裝備和海洋生物醫藥等,每年在各類省級科技計劃中布局20項左右關鍵核心技術和國產化攻關項目。圍繞深海油氣礦產資源開發裝備、超大型散貨船綠色智能水平提升、漂浮式海上風電、智能化深遠海漁業養殖裝備等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培育壯大海洋新興產業。大力發展海洋新能源、深遠海養殖等新型海工裝備,布局適應深海礦產資源開發需求的前沿海工裝備。加快海上風電開發,實現省管海域項目“應開盡開、應并盡并”。
強化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置,盤活用海閑置資源,引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消化圍填海存量資源;做好用海項目手續辦理,主動對接用海企業加快項目審核,全力服務核電、海上風電、海上光伏和港口等重大工程建設。加強涉海工程環評審批服務,促進新興產業政策落地實施,指導山東省沿海各市做好海洋牧場、海上風電和海上光伏等涉海工程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