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啟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 推動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近日,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發改委”)與湖北省能源局聯合發布了《湖北省“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旨在深入實施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促進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鄉村振興助力。
《方案》提出,湖北省將遵循“統籌謀劃、試點先行,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生態優先、融合發展”的原則,在“十四五”期間策劃一批環境友好、集約用地的風電項目。這些項目將探索形成“分散布點”的新場景、“村企合作”的新模式以及“共建共享”的新機制,為“十五五”期間的風電開發奠定堅實基礎。
具體而言,2024年湖北省將安排約100萬千瓦的鄉村風電建設規模,并選擇100個村作為先行試點。每個地市可申報一個試點縣(市、區),每個試點縣(市、區)原則上建設規模不超過7萬千瓦,布點6~9個行政村;省直管市不超過3萬千瓦,布點3~5個行政村;單個村不超過2萬千瓦。
在布局選址方面,《方案》明確了四大原則。一是,項目所在縣(市、區)的風能資源年可利用小時數須不低于1800小時,確保經濟上可行。二是,項目需充分考慮電網承載力和就地消納能力,原則上以35千伏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則打捆以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三是,項目需有利于鄉村風電就地就近消納,所在縣(市、區)近3年社會用電量需保持增長,并有一定規模的新增負荷。四是,風電開發需與美麗鄉村建設深度融合,整合風電與分布式光伏、生物質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鼓勵結合當地旅游產業發展進行布局。
《方案》強調了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鄉村風電項目建設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不得涉及敏感區域,并在鳥類主要遷徙地避免建設。同時,風電項目應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和人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鼓勵采用適宜鄉村環境的智能化風電機組和技術,提高安全防護要求,積極融入鄉村風貌。
在用地方面,《方案》鼓勵充分利用零散存量建設用地,對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對于確需占用農用地或未利用地的項目,應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嚴格落實占補平衡。同時,鼓勵推廣使用占地面積小、不改變地表形態、不破壞耕作層的節地技術和模式。
此外,《方案》還鼓勵模式創新,推動風電與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潔能源形成鄉村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系統。鼓勵項目所在村集體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參與風電項目開發建設運營,實現村企合作共享收益。每個行政村年分配收益不少于5萬元、不超過10萬元,用于改善農村能源結構和農村面貌。
在保障并網消納方面,鄉村風電項目主要通過當地新增電力負荷和投資主體新建的調峰儲能能力進行消納。2024年度項目需就近配置20%/2小時的儲能,并具備接受電網調度指令的能力。各地電網企業要結合需求加快農村電網和智能配電網改造升級,提升接網能力。為確保方案順利實施,湖北省將采取一系列組織實施措施。最后,方案強調了對項目的監測監管。
可以看到,此次《方案》的發布,標志著湖北省在推動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未來,隨著《方案》的深入實施,湖北省將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義的鄉村風電項目,為鄉村振興和農村能源革命注入新的活力。(林 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