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案例解讀》,對此前發布的《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提到的“充分發揮新能源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益”等具體措施進行詳細解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一體化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態文明建設從認識到實踐都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的變化。在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引導下,積極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成為戰略任務,大力推動新能源開發成為時代之需,與生態環境協同發展更是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實施方案》主要從大力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這兩個方面提出發揮新能源生態效益的舉措。
第一,大力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堅持生態優先,科學評價新能源項目生態環境影響和效益,研究出臺光伏治沙等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設計、施工和運維等標準規范,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以及采煤沉陷區等礦區開展具有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效益的新能源項目。
我國新能源開發一直重視生態環境評估,管理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林地使用許可、草地使用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和水土保持方案等,充分體現了我國堅持生態優先的發展理念。近年來,我國一直在積極探索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的生態修復模式,目前已在內蒙古、青海、寧夏、云南和山西等地建成一批治理沙漠、戈壁、荒漠、石漠、采煤沉陷區、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等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實踐證明新能源發電可以與生態修復、當地特色產業有機融合,在修復成本和綜合效益雙控下,實現土地高效綜合利用和生態脆弱區環境改善。這些實踐和經驗也將成為今后大規模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的堅實基礎。
同時,我們也看到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仍處于探索過程中,在科學研究、標準規范和政策支持等方面距離大規模推廣還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關于新能源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科學研究還不夠、認識不統一,特別是對光伏電站天然阻風、遮蔭、降溫和增濕功能的認識和評估還不夠,也缺乏各類生態修復技術的研究,導致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難以持續發展;二是缺乏科學統一的標準規范,包括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本體工程的設計、建設、運維規范和生態修復技術評估、設計與施工標準等,制約了新能源與生態環境協同發展。
為此,《實施方案》明確提出“科學評價新能源項目生態環境影響和效益,研究出臺光伏治沙等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設計、施工、運維等標準規范”,為加快解決上述問題提供政策支持。
國家能源局指出,為繼續加大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支持力度,未來將在以下幾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強新能源生態環境影響、生態修復監測和評估研究工作;二是研究出臺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本體工程和生態修復工程設計、施工、運維標準,分類加強技術規范指導;三是積極探索同石漠化、荒漠化、采煤沉陷區、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等各類生態脆弱區土地修復結合的新能源開發模式,通過不同經濟植物合理配置,開展具有生態修復效益的新能源建設;四是推動地方在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發展初期給予政策支持,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爭取通過一段時間的再實踐再認識,使我國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發展再上新臺階,發揮好這類項目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全力推動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第二,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供暖,在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基礎上有序開展新能源替代散煤行動,促進農村清潔取暖、農業清潔生產。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我國鄉村振興戰略提出“到2035年,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基本實現”。隨著新農村建設力度的加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用能水平將會持續提高,清潔用能比例也將不斷增長。因地制宜推動以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為代表的農村新能源利用,不僅能夠提升農村人居環境,也正在成為助力鄉村振興的有效途徑。
農村清潔取暖是發揮新能源生態效益的重要領域。自2016年以來,我國積極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工程,遵循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和宜熱則熱原則,實施散煤替代,開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供暖應用或實踐。
“十三五”以來,我國北方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由9%提高到28%左右,重點地區農村清潔取暖率達到71%。雖然農村清潔取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農村新能源利用依然任重道遠。
一是農村清潔用能仍處于發展初期,農村居民對新能源供暖了解不夠,部分地區對生物質能存在認識誤區,把生物質能視為“廢棄物”或“污染物”,而不是可以提供“清潔能源”的資源;二是農村生物質資源分散,適合分布式的開發利用方式,目前簡單復制城市大規模開發的模式不適合農村資源特點,導致成本居高不下;三是農村建筑保暖性能差影響取暖效果,較高的清潔取暖成本不利于清潔供暖方式推廣。
《實施方案》以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為導向,統籌考慮農村新能源資源條件、需求特點和技術可行性,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和農村清潔生產。
國家能源局指出,下一步,將全面落實《實施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政策引導和支持。一是加強宣傳力度,使地方政府和農村居民充分了解新能源供暖優勢和效果,新能源供暖技術最新進展與經濟可行性,以及生物質能的特點和利用方式等;二是充分考慮當地發展實際、資源稟賦、用能習慣等情況,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供暖方式,有序開展新能源替代散煤行動。(林 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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